議員罵縣長「害人丈夫自殺」 被判無罪定讞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06日 16:59:00
南投縣長林明溱控告議員於縣長選舉時以「害人丈夫自殺」等語句意圖使人不當選,最高法院6日維持台中高分院的見解,判二人無罪定讞。(翻攝自三立新聞)

南投縣長林明溱控告議員於縣長選舉時以「害人丈夫自殺」等語句意圖使人不當選,最高法院6日維持台中高分院的見解,判二人無罪定讞。(翻攝自三立新聞)

南投縣長林明溱控告南投縣議員陳昭煜及南投市民莊棨媛,於2014年縣長選舉時以「害人丈夫自殺」等語句意圖使人不當選,最高法院6日維持台中高分院的見解,判二人無罪定讞。

 

據《中央社》報導,當時的南投縣長選舉,代表國民黨出征的林明溱,以5000多票險勝民進黨籍候選人李文忠。

 

然而,判決書指出,陳昭煜在2014年10月18日的一場造勢活動中,指稱林明溱「害人家庭失散、害人丈夫自殺」等,也開記者會公開問林明溱,是否在鎮長任內有與公所女員工或黨工傳出緋聞?莊姓網友也在臉書社團中發文,表示「陳昭煜議員屢次在公開場合講述林明溱睡人老婆,害人丈夫自殺身亡」等。

 

林明溱認為陳昭煜、莊姓網友發言不實,涉違選罷法、誹謗等罪,因此提告。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調查相關事證,認為陳昭煜的發言已盡向地方政治名流人士查證,堪認符合法律要求,若認定陳查證至此仍不得發表上揭言論,恐造成寒蟬效應,造成言論市場匱乏;莊姓網友僅在陳述陳昭煜的發言內容,非直接指摘林明溱,並非有使人不當選意 圖及毀損名譽行為。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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