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傅崐萁未被褫奪公權惹議 高院:炒股犯行與其職務無關

上報快訊/林育萱 2020年05月15日 18:39:00

高院15日聲明指出傅崐萁所犯的罪,並沒有宣告褫奪公權特別規定,若行為人犯行與公職務無關,一般認為並無褫奪公權必要。(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無黨籍立委傅崐萁炒股遭判刑定讞,須入獄服刑,但因此案並未宣判褫奪公權,沒有補選問題,且入監不影響立委資格,薪水仍可照領,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有法律漏洞。對此,高院15日表示,傅崐萁所犯的罪並沒有宣告褫奪公權的特別規定,且如果行為人的犯行與公的職務無關,一般認為並無褫奪公權的必要。

 

高院表示,傅崐萁所為是舊法以高買低賣操縱股價罪,判決記載傅崐萁於該案行為時,是以投資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股票為業,並明確說明審酌傅崐萁所犯的罪,沒有宣告褫奪公權的特別規定。

 

高院解釋,更三審衡量褫奪公權與犯人再社會化關係,而其犯罪性質,尚無宣告褫奪公權之必要等情;合議庭已說明其所違犯之罪並非法定褫奪公權之罪,且沒有宣告褫奪公權必要性理由。

 

至於外界媒體說明,質疑前民進黨立委李文忠,2008年參選立委時質疑對手盧嘉辰買票,2010年被依違反《選罷法》判刑8月,卻要褫奪公權3年,反觀傅崐萁判刑2年10月,卻可帶職入監,司法判決難道沒有標準嗎?

 

高院對此表示,因李文忠違反的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應予宣告褫奪公權之罪,法院並無裁量餘地。兩案被告所犯的罪名不同,犯罪性質相異,自難相互比擬。(國台辦突拋11項「惠台措施」拉攏台商

 

【延伸閱讀】
●傅崐萁帶職入獄喊不領薪 綠委籲請辭立委「維護花蓮人權益」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