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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又嗆聲】女韓粉亂PO文指「陳菊貪污500億」 判罰10萬

上報快訊/王奕璇 2020年07月21日 14:09:00
一名楊姓女子於2019年8月在臉書貼文指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貪污至少500億」,遭陳菊提告,二審判決須賠10萬元。(王侑聖攝)

一名楊姓女子於2019年8月在臉書貼文指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貪污至少500億」,遭陳菊提告,二審判決須賠10萬元。(王侑聖攝)

曾為了支持韓國瑜在高雄煎餅店罵人登上媒體的楊姓女子,2019年8月在臉書貼文指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貪污至少500億」,遭陳菊提告。一審依誹謗罪判楊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民事部分則須賠償25萬元,並在臉書公開道歉。21日於高等法院二審,賠償改判為10萬元。

 

楊姓婦人曾因多起公開毀謗事件遭起訴,包含2019年4月辱罵澎湖前縣長高植澎、7月飆罵罷韓店家等。2019年8月,楊女於臉書貼文轉貼「陳菊貪污至少500億,用以提供競選經費」等言論,並不實指控陳菊「挪用高雄氣爆善款,支助太陽花學運」,陳菊除向法院提起自訴,也對楊女提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公開道歉。

 

楊女稱,她與女兒事發時在歐洲遊學,在臉書上看到有人轉載「陳菊貪污500億」事件,於是在沒有看完全文的情況下轉發,她當天就因為女兒質疑此文章沒有查證而刪除,但後來卻被「有心人士」擷圖,不是刻意造謠。

 

此案於2019年11月一審,由台北地方法院依誹謗罪判楊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楊女不服提起上訴,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遭陳菊提告後,楊女曾於2019年9月於臉書公開道歉,並表示陳菊為「蔡英文總統的左右手,台灣不能沒有您們的」。然而一審判決有罪後,楊女又於個人臉書及YouTube指自己遭受政治迫害「追殺」。陳菊因其無任何悔意,向楊女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並要求於4大報登報道歉,並表示計畫將賠償金額全數捐贈高雄市青年創業發展基金。

 

楊女則向法官表示,自己另因遺產官司而被強制執行多年,實在沒有財產,希望陳菊「大人有大量」,不要再追究。

 

民事賠償部分,2020年3月判決楊女毋須登報道歉,但須賠償陳菊25萬元,並在個人臉書網頁上刊登道歉聲明1天。楊女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高等法院審理,21日公布判決。

 

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指出,二審衡量楊女的精神及財務狀況,認為賠償新台幣25萬元金額過高,且楊女隨後即刪除貼文,刊登時間未超過1天,因此,改判楊女賠償陳菊10萬元,賠償金額部分不得再上訴。至於在臉書公開道歉部分,楊女仍可提起抗告。(「藝FUN券」身分證末碼0、3、4、5、7、8、9都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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