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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洪智坤收遠雄鉅款 王世堅遭判拘役50天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20日 12:10:00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於2016年年初受訪時影射前台北市顧問洪智坤疑收遠雄的錢,遭洪智坤自訴加重誹謗,最後遭台灣高等法院20日判決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資料照片)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於2016年年初受訪時影射前台北市顧問洪智坤疑收遠雄的錢,遭洪智坤自訴加重誹謗,最後遭台灣高等法院20日判決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資料照片)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於2016年年初受訪時影射前台北市顧問洪智坤疑收遠雄的錢,遭洪智坤自訴加重誹謗。台灣高等法院20日判決王世堅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王世堅1月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台北市府團隊有人拿到遠雄鉅款,並答應協調大巨蛋案,更意指該名收賄人員為不久前剛離職的洪智坤,洪智坤則控告王世堅涉犯加重誹謗。

 

王世堅強調,他與洪智坤沒有恩怨仇隙,而他身為議員,有監督市政、市府各級長官施政作為與操守之責,並未觸法。對此,洪智坤表示,王世堅並未提出證據,毫無根據且未經查證。

 

法官認為,王世堅若握有洪智坤不法證據,應提供檢調追查弊案,不該空言泛稱「聽聞自某不可表露姓名之法界人士、市府官員而來」,否則徒增輿論流言蜚語、損害洪智坤名譽,一審據此判王世堅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洪智坤得知判決結果後,立刻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無端誹謗名譽者,說一次告一次是必要的!」(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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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王世堅 洪智坤 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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