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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限制參選朝野協商無結論 將由游錫堃召集協商

胡宥心 2023年05月09日 15:24:0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9日)協商後,將《選罷法》修正草案第26條加入時代力量版本,決定與行政院版本一起送交長游錫堃協商。(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9日)協商後,將《選罷法》修正草案第26條加入時代力量版本,決定與行政院版本一起送交長游錫堃協商。(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犯洗錢罪遭判刑定讞,若依行政院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草案通過,恐終身喪失參政權,其父親、前總統陳水扁近期北上請願引發關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9日)協商後,將《選罷法》修正草案第26條加入時代力量版本,依照刑度去分,例如判3年以上,5年內不能參選以此類推,與行政院版本一起送交立法院長協商。

 

內政委員會今(9日)針對《選罷法》 朝野協商,關鍵的第26條修法,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者,終身不得參選。由於陳水扁上周上凱道、立法院與行政院請願該條文可能違憲,且直接關乎的就是陳致中未來參政路,引發討論。

 

今協商時,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率先表示,台灣民主與參政權讓很多中國維權律師羨慕,台灣可以自由參選,如今卻要修法設限制終身參政權,還剝奪一個人的公民權,當一個人被共同體宣判終身不得參選,這還會是台灣人嗎?

 

 

邱顯智說,像是限制《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國安法》這些與台灣共同體相關可以限制參選,但若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現在監獄中有一半的人因此罪被收押,像是販賣轉讓大麻種子,被判刑幾個月後也是違反此法條,卻因此終身不得參選,恐怕違反比例原則。


邱顯智表示,他們主張草案應該加入時力版本的刑度比例,規範不得參選者刑度比例,例如判3年以上,5年不能參選,判5年以上就限制7年不能參選,7年以上就限制10年不能參選,時力黨團提案希望顧及比例原則。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認為,他在意輕重失衡問題,像是《刑法》有重傷罪,若是將人斷掌斷腳去自首,和解後刑度更低,「這種可以選立委、當立委甚至選總統都沒關係,結果被只因輕罪判幾個月終身連里長都不能選?輕重失衡,重罪的可以當立委,輕罪不能選里長?」若真的這樣修法,未來他們民意代表要怎麼跟社會對話?怎麼跟鄉親解釋?

 

 

莊瑞雄舉例,修法後涉及洗錢罪終身不得參選,倘若只是年輕時求職,薪資帳戶被不肖老闆盜用,結果被判緩刑,卻因為該條文修法後,連里長都選不了,盜用帳戶的人,動輒盜用上億元,還可以一路選舉往上,因此他主張全案保留送交立法院協商。

 

內政部代表解釋,當初修法針對黑、金、槍、毒,希望以高道德標準規範,尊重立法院審查,當初行政院版本,針對這是大家無法接受的刑度,所以才修法把門關小,但他們仍尊重黨團意見。

 

最後,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宣布,在委員會審查版本中第26條第7款曾犯毒品防制與洗錢條例的參政限制加入「判處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確定,執行完畢後未滿5年不得參選;5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確定,未滿7年不得參選;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確定,未滿10年;10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未滿15年。」與行政院修正版本兩案併陳送交游錫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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