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法院裁定總理「占用」軍宅不違法 抗議者批軍政府操弄判決

盧睿鋐 2020年12月03日 15:00:00
法院裁決出來後,反對派在曼谷街頭表達不滿。(湯森路透)

法院裁決出來後,反對派在曼谷街頭表達不滿。(湯森路透)

出身軍人的泰國總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今年3月遭反對黨指控違憲佔用軍宅。憲法法院2日上午宣布軍宅案合法,引發反對者不滿,上街示威。

 

綜合外媒報導,泰國最大反對黨為泰黨(Pheu Thai)今年3月向憲法法院提出控訴,指控總里帕拉育在14年9月退役後繼續佔用軍宅,已超過退役180天內要搬出住宅的規定。為泰黨認為帕拉育的行為違反《泰國憲法》第184條及186條,規定泰國總理、閣員、議員等不能從政府機關或國營企業收取超過一定數量的金額或利益。假如法庭判決帕拉育的軍宅案違法,則他的任期會中止,內閣必須重組。

 

泰國憲法法院今年六月審理軍宅案,2日做出裁決,一致決議軍宅案並沒有違憲。法院表示,按照05年軍方規定,軍方指揮官在退休後若繼續為國家服務,則仍可繼續住在軍宅並享有津貼和,除此之外,其他退役指揮官也享有同等福利。法庭裁決表示:「帕拉育在14年就任總理時身兼陸軍總司令,因此享有軍宅福利,同年帕拉育從軍方退役,他仍享有這種福利的資格」並強調,假若總理沒有擔任過軍方指揮官的話,則無法享有軍宅福利。

 

 

帕拉育的軍宅享有免費補助

 

帕拉育的軍宅位於曼谷拍鳳裕庭路 (Phahonyothin Road)的皇家第一步兵團(1st Infantry Regiment)營區,10年帕拉育就任陸軍總司令後搬遷至那。依照軍方規定,符合資格的軍官可享有免費軍宅,水電費、維修費均由軍方補助。假若退役軍官不再執行相關職責,則需要在180天內搬出軍宅。

 

按照軍方規定推算,帕拉育於14年9月30日退役,在180天內,也就是15年4月1日,他就必須要搬出去。但05年的規定也表示,如果退役軍方指揮官仍持續為國家效勞,則能繼續享有軍宅福利。《曼谷郵報》報導,除帕拉育之外,仍有至少兩名退役指揮官也助在相同基地,包含副總理巴威(Prawit Wongsuwon)及內政部長阿努蓬(Gen Anupong Paochinda),分別居住長達15年及11年。

 

政變後手握大權 

 

帕拉育出身於軍方,10年至14年間擔任泰國皇家陸軍總司令,被外界認為是親王室保守派。2014年5月,帕拉育發動政變,推翻當時執政黨為泰黨盈拉(Yinglak Chinnawat)看守政府,推翻07年泰國憲法,並成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for Peace and Order),兼任主席。同年八月,透過軍方掌控的國家立法大會(National Legislative Assembly,NLA)以高票獲選為泰國總理。

 

自帕拉育政變以來,經常透過網路管制以及限制集會方式限制言論自由。國會選舉也被延宕數年,遲至19年才重新開展選舉。

 

無法接受結果 反對者上街抗爭

 

當憲法法院裁決出來。反對派在曼谷北部的十字路口集結,抗議結果並要求總理下台。「我對這結果並不感到意外,我想這是因為法院聽從上層的指示而做出裁決,這樣的法庭並不公正」一名26歲的研究生里達表示,在過去政府總是會做出違背人民意志的行為。

 

關鍵字: 帕拉育 軍宅案 泰國





【加入上報國際圈,把繽紛世界帶到你眼前!】

提供新聞訊息人物邀訪異業合作以及意見反映煩請email至國際中心公用信箱: intnews@upmedia.mg,我們會儘速處理。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