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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濫用網路廣告龍頭地位 Google同意支付2.2億歐元和解

國際中心 2021年06月07日 21:00:00
網路搜尋引擎龍頭Google,再次被歐洲國家開罰。(湯森路透)

網路搜尋引擎龍頭Google,再次被歐洲國家開罰。(湯森路透)

《歐洲新聞網》(Euronews)報導,為了防止大廠壟斷、造成市場不流通和不公平的競爭關係,歐盟(EU)經常針對跨國大企業展開調查,包含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和蘋果(APPLE)都曾面臨天價開罰。

 

 

繼5月中旬,義大利剛剛以反壟斷為由,開罰谷歌1億208萬4433.91歐元(約新台幣34億6045萬元)的罰款,搜尋引擎霸主再次面臨與法國的官司。

 

同樣是由競爭對手投訴,經調查後、對谷歌的網路廣告系統祭出天價罰款,雖然該公司不認判決事實,但同意支付2億2000萬歐元(約新台幣73億8600萬元)和解。

 

據外電報導指出,向法國政府投訴的是三間媒體集團,分別是梅鐸(Rupert Murdoch)旗下的新聞集團(News Corp)、費加羅報(Le Figaro)和比利時羅塞爾報業(Rossel La Voix group)。

 

他們不滿谷歌濫用自己的網路優勢,獨厚自家廣告系統與用戶,不僅主導整個市場走向,也影響他們的廣告收益,有違反市場公平競爭的嫌疑。

 

繼義大利之後,僅僅一個月時間、谷歌又被第二個歐洲國家開罰。(湯森路透)

 

法國反壟斷機構指出,這起控訴在2019年提出,經調查後、也曾提醒谷歌改善,但至今並未看到調整,他們才會給予如此高額的罰款。

 

谷歌法國總部並未對罰款與和解多做回應,僅表示會持續和政府合作,改善他們的網路廣告系統,讓我們客戶與使用者能輕易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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