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比特幣挖礦糾紛不受保障 北京法院判2.6億元合約免賠

國際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16:00:00
中國發生比特幣糾紛必須自行承擔後果。(湯森路透)

中國發生比特幣糾紛必須自行承擔後果。(湯森路透)

中國公司「中研智創」拖延給予價值955萬美元(約新台幣2億6573萬元)的比特幣,中國北京的朝陽地方法院15日開庭審理此案,宣判合約無效,駁回原告要求支付的請求。

 

《北京日報》報導,豐復久信公司在2019年5月與中研智創公司簽訂《計算機設備採購合同(約)》、《服務合同(約)書》,豐復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創公司採購、管理微型存儲空間服務器(挖礦的機器,簡稱「礦機」),提供比特幣挖礦的數據增值服務、支付增值服務收益,豐復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創公司支付管理費。

 

礦機委託管理 增值被黑走

 

豐復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創公司支付了1000萬元人民幣,中研智創公司購買「礦機」,並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委托合約,「礦機」在四川省涼山州木里縣的運作。北京朝陽法院庭審後並向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建議,排查本案所涉及的比特幣挖礦項目。

 

據了解,中研智創僅付出了18.3463個比特幣作為約定的「數據增值收益」,其後收益任豐復久信多次催討均無果,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研智創再交出278.1654976個比特幣,以及賠償合約到期後佔據礦機的損失。

 

根據起訴時的比特幣價格,中研智創應交付的金額落在955萬美元。然而,虛擬貨幣挖礦在中國屬非法行為,損害公共利益,「不利於中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且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多重風險突出,有損社會公共利益」,被法院判定無效。

 

中國宣布所有比特幣交易屬非法行為。(湯森路透)

 

比特幣交易不受法律保障

 

法院認定,雙方合約無效,比特幣有關的相關財產權不受法律保護,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礦工」以耗費巨大電力與設備的方式,將計算能力處理區塊鏈,並獲得比特幣作為報酬,整個過程又被稱為「挖礦」。它沒有中央銀行保證的法償能力,所擁有的價值皆由支持者賦予,可以使人一夜致富,一夕之間成為泡沫也不無可能。

 

中國人民銀行6月21日召集工商、建設、農業、郵儲、興業等大型銀行和支付寶等協力廠商支付平臺,要求金融機構從今起嚴格落實中央對比特幣的監管規定,不得再提供帳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9月24日更宣布,所有加密貨幣相關交易均屬非法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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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比特幣 挖礦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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