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拉斯目前仍積欠台灣的銀行業者近140億元債務。(資料照片/美聯社)
宏都拉斯媒體14日報導,宏國去年3月與台灣斷交後,仍積欠台灣4.4億美元(約138億新台幣)的債務。對此,我外交部稱,這些金額是台灣的銀行業者與宏國政府之間,依循商業模式的放款貸,合約不受斷交影響,目前並無違約。
宏都拉斯媒體《新聞報》(La Prensa)報導,宏國財政部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德古西加巴當局仍積欠台灣4.4億美元,其中有一筆欠台灣土地銀行的330萬元(約1億新台幣),應在去年底償還。
報導提到,這些資金主要用於住房、學校、校園餐膳等改善宏都拉斯國計民生的項目,而最後一筆貸款出現在2019年總統葉南德茲(Juan Orlando Hernández)任內,與台灣斷交的卡蕬楚(Xiomara Castro)2022年上台後,就未曾與台灣的銀行業有資金往來。
對此,我外交部回應,這些債務是台灣銀行業與宏都拉斯依循商業模式的資金往來,台灣銀行業者放款時,雙方都有簽定合約,明定權利義務以及發生糾紛的解決機制,這些不會受到兩國斷交影響。外交部表示,到目前為止,宏都拉斯政府對台灣的銀行貸款案均正常還款,未出現違約狀況。
去年3月25日(台灣時間26日)宏都拉斯外交部在舊稱推特(Twitter)的社群網站X發文,宣布與台灣斷絕外交關係,隨後即與中國外交部在北京簽署建交公報,宏國與台灣的邦誼劃下句點。據《新聞報》報導,宏國與台灣斷交時,對台灣的欠款為4.49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