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貨輪撞斷巴爾的摩大橋 「鐵達尼號」條款減輕船東求償壓力

洪毅 2024年03月27日 16:00:00
巴爾的摩貨輪撞橋事件,船東恐要承擔責任。(美聯社)

巴爾的摩貨輪撞橋事件,船東恐要承擔責任。(美聯社)

美國巴爾的摩大橋26日遭貨輪撞擊而坍塌,導致美東主要大港航運受阻,695號州際公路部分不通,多方求償索賠料將排山倒海而來,但基於美國一部有170年歷史、曾被「鐵達尼號」事故時動用的法律,可能將大幅降低肇事船東最終的賠償金額。

 

彭博報導,撞上凱伊橋(Francis Scott Key Bridge)的貨輪「達利號」(Dali)為新加坡籍,船東為日本總部設在新加坡的Grace Ocean公司,當天載著貨物從巴爾的摩駛往斯里蘭卡可倫坡,其業務由丹麥航運巨頭馬士基(Maersk)承租。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T Austin)海洋法學者史特利(Michael Sturley)表示,這起事故不太可能由負責養護凱伊橋的馬里蘭州交通局(Maryland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擔責,因為橋梁是固定建物,而處於移動狀態且撞上橋梁的是貨輪,因此最終賠償責任可能落在Grace Ocean。

 

 

但是美國一部1851年通過的法律,將船東的賠償責任降至事故發生後船舶本身的價值,以及運送這些貨物後的可得收益範圍內,該法的目的是避免航運公司因船難而承擔支付不了的賠償金額,1912年「鐵達尼號」發生船難時,船東白星航運(White Star Line)曾援引此法以降低賠償金額。

 

福坦莫大學(Fordham University)海洋法學者布瑞南(Lawrence Brennan)表示,預計Grace Ocean很快就會依此法案尋求降低賠償金額;杜蘭大學(Tulane University)海洋法學者戴維斯(Martin Davies)則說,儘管Grace Ocean可能仍要支付數千萬美元的賠償金,但跟索賠總額比起來,已經減少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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