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10日簽署行政命令,指示司法部暫停執行美國《海外反腐敗行為法》,他認為這將為美國帶來更多商機。圖為川普10日於白宮橢圓形辦公室簽署行政命令。(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10日簽署行政命令,指示司法部暫停執行美國《海外反腐敗行為法》,該法禁止在美國運營的企業或個人,以金錢或禮物賄賂外國官員,換取海外生意機會。暫緩理由是這項禁令讓美國企業不能使用國際競爭對手常見的商業手段,讓他們處於不利地位。
路透社報導,美國總統川普10日在白宮簽署行政命令,暫停《海外反腐敗行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的執法行動,直到他發布新的執法方針。而且當前和過去的所有執法行動也將重新審查,以確保不會阻礙美國企業在海外的競爭。川普表示,「這將為美國帶來更多商機。」
白宮發佈的資訊文件指出,美國企業因為《海外反腐敗行為法》過度執法而受到傷害,因為美國企業被禁止使用國際競爭對手常見的商業手段,導致競爭環境不公平。報導指出,白宮資訊文件顯示,2024年,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共發起26起與該法相關的執法行動,截至年底,至少有31家公司仍在接受調查。「事實證明,這在實際運作中簡直是一場災難。現在沒有人想和美國人做生意。」川普說。
該法曾被用來對全球多家公司處以數億美元的罰款,其中包括礦業巨擘嘉能可(Glencore Plc)和金融控股公司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 Inc.)。《金融時報》報導,一名白宮官員表示:「美國國安取決於美國及其企業是否能獲得全球戰略性商業優勢,」他表示,《海外反腐敗行為法》的過度執法讓美國企業缺乏競爭力。報導指出,川普在第一個總統任期內就希望廢除《海外反腐敗行為法》,他曾稱其為「糟糕的法律」,並表示由於美國執行該法律,「讓全世界都在嘲笑我們」。
「這是一個糟糕透頂的想法,美國企業根本不想要這樣的變動。」美國國務院前反腐敗協調員涅弗(Richard Nephew)在社群平台X上表示。「或許有一兩家企業支持,但大多數企業都欣賞《海外反腐敗行為法》,因為它讓他們可以理直氣壯地拒絕賄賂。從理性角度來看,大多數私營企業都認為賄賂是一種無效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