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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國兩會】香港代表擬提議直接實施《國安法》 港澳辦施壓落實《基本法》23條

麥浩禮 2020年05月21日 11:33:00
北京當局會否對香港施加更大壓力成兩會焦點。(湯森路透)

北京當局會否對香港施加更大壓力成兩會焦點。(湯森路透)

中國全國人大及政協會議(兩會)在21日開幕,外界關注中國會否對香港施加更大壓力,有港區人大代表表明會向中央提議,繞過立法會直接在港實施《國家安全法》,港媒指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將會見全體港區代表及委員,料下達北京當局對港「指導思想」,要求盡快落實《基本法》23條。

 


因應疫情關係,原在4月舉行兩會順延至本月21及22日開幕,縮短會期同時不允許外媒採訪。

 

面對香港「反送中」抗爭運動持續,外界關注北京當局會否在會議上討論香港局勢,親中派人士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律師陳曼琪向港媒表示,會在兩會上建議可依據《基本法》第18條,不必經香港立法會審議,直接在港實施《國家安全法》。

 

京官下達對港指令

 

《香港01》報導,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21日會見百多名港區代表並發表講話,相關人士預計夏寶龍將會發表有關中美角力、香港在其中角色的內容,並呼籲港府盡快制訂《基本法》23條。

 

同篇報導中更指,比夏寶龍更高級的國家領導人將會在23或24日會見港區代表,另據《東周刊》消息指出,曾任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將會調入中央港澳協議小組,或對23條立法作準備。

 

《國安法》早在2009年在另一中國特區澳門訂立,條文與香港《基本法》23條大致相同,即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並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特區內進行政治活動及建立聯繫。

 

《基本法》第18條表明,若香港內發生港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意味完全不必由立法會審議,直接將《國安法》在香港實施,料掀起極大爭議。

 

23條多條罰則均為無期徒刑

 

根據2002年港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對包括叛國,即與外國人聯手發動戰爭推翻中國政府、分裂國家,即「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從其主權中分離出去」,恐嚇威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煽惑他人叛國、分裂國家等均可判處無期徒刑。

 

民眾發表任何刊物或作任何行為,若被認為當中是「煽動危害中國或香港特區穩定的暴力或騷亂」將可判監7年,管有煽動刊物亦可判監1年。

 

23條立法後,民眾手持「光復香港」旗幟或可判監至少1年。


重啟立法有跡可尋

 

2003年,港府曾有意進行立法,但適逢SARS疫情,爾後更出現50萬民眾在7月1日上街遊行反對,最後在親中政黨自由黨倒戈後港府擱置立法。

 

多年來親中人士,中聯辦及港澳辦人士多次表明,要求港府盡快訂立23條,不過由於爭議極大,港府一直未有重新啟動立法的時間表,不過隨著「反送中」運動持續快將1年仍未有平息跡象,19日林鄭月娥出席記者會時稱香港回歸23年來,至今仍未能完成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令人失望,令外界關注港府是否作好「準備」跟緊北京指令進行立法。

 

外界關注特首林鄭月娥會否在任期內完成23條立法。(湯森路透)

 

 

關鍵字: 香港 中國 兩會 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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