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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最高法院裁定違反選舉法 加泰自治政府主席遭禁任公職18個月

楊穎婷 2020年09月29日 14:00:00
西班牙加泰隆尼亞自治區政府主席托拉。(湯森路透)

西班牙加泰隆尼亞自治區政府主席托拉。(湯森路透)

西班牙最高法院28日裁定,現任加泰隆尼亞(Catalonia)自治區政府主席托拉(Quim Torra)在2019年選前懸掛布條違反選舉法,禁止擔任公職18個月。對此,托拉政府拒絕盡速舉行選舉,近年來試圖自西班牙獨立的加泰隆尼亞恐再次陷入動盪之中。

 

 

懸掛布條違反選舉法

 

2019年4月,當時中央選舉委員會要求加泰隆尼亞政府在3天內取下掛在建築外的布條。該布條上印有黃絲帶圖案和「讓政治犯及流亡者重獲自由」(free political prisoners and exiles)的標語。

 

美國媒體《POLITICO》報導,此布條遭視為對2017年爭取獨立失敗而被判入獄的倡議者的支持,而中央選舉委員會認為當時正逢選舉前,不得懸掛該標語。

 

隨後,地方法院的裁決禁止托拉擔任公職18個月,並處以3萬歐元(約新台幣101萬8300元)的罰款。托拉則稱,他並未撤除標語的決定是基於政治因素而非行政決策,因此應該符合言論自言的範疇。

 

 

禁任公職18個月

 

如今,最高法院駁回托拉的上訴並維持原判。法官貝爾杜戈(Juan Ramón Berdugo)強調,托拉身為一名作家兼律師,具備「優於常人的法律教育及知識」,並且能夠深刻了解他的行為會造成的後果。

 

《POLITICO》指出,托拉的律師計畫以判決違反托拉的言論自由、公平審判(impartial tribunal)原則為由,將最高法院的判決提交憲法法院,最終提交至歐洲人權法院。

 

對此,托拉在新聞記者會鼓勵其支持者以「更多的公民不服從」(more civil disobedience)作為回應,並稱「讓我們準備以民主、和平和不服從的方式獨立於西班牙」。

 

 

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

 

2017年9月,由於西班牙憲法規定唯有中央政府有權發起公投,加泰隆尼亞自治區議會提出地區公投法案,支持獨立的政黨不顧反對黨議員的憤怒進行表決,通過「加泰隆尼亞公投法」。

 

同年10月1日,加泰隆尼亞政府舉行獨立公投,境內多處投票所爆發警民衝突。西班牙警方突擊搜查投票所,發射橡膠子彈驅離民眾,並且試圖阻止選民進行投票。

 

 

根據加泰隆尼亞政府數據,於該地區約530萬名註冊選民中,共有230萬人進行投票。其中高達90%的選民支持加泰隆尼亞獨立。多數反對者拒絕參加投票。

 

同月27日,加泰隆尼亞自治區議會宣布獨立。然而,西班牙時任總理拉霍伊(Mariano Rajoy)在參議院同意的情況下,解僱普伊格蒙特及自治區議會,並全面接管加泰隆尼亞。西班牙政府也宣布以叛亂等罪名起訴主導獨立運動的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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