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哲偉攝)
司法院擴大調查石木欽案,在約談20名前後任法官後,認為有7名法官違失情節重大,有司法懲戒之必要,因此送人審會決議,其中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吳雄銘、前台南地院法院蘇義洲、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曾平杉、陳義仲、前高等法院法官林金村等7人因違失情形重大,有懲戒必要移送監察院調查。
這20名法官包括:現任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最高行政法院庭長鄭小康、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5人,以及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優遇庭長謝家鶴;退休法官有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洪昌宏、吳雄銘、花滿堂、劉介民、前高等法院法官尤豐彥、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林金村、曾平杉、陳義仲、黃崑宗、前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前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等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