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司法官集體追殺 相煎何太急

林青弘 2017年02月28日 00:02:00
圖中蓄鬍者為律師張靜。(翻攝自台灣陪審團協會)

圖中蓄鬍者為律師張靜。(翻攝自台灣陪審團協會)

公平正義不是司法官壟斷司法的正當理由,公平正義也不是論斤秤兩的豬肉,如果可以買賣,那就不是公平正義。
 

張靜律師一篇投書引來司法院、法務部、法官協會與檢察官協會共同痛斥。法官協會更加公開要求張靜3日內向偵查機關告發所謂的受賄法官,「否則我們將強烈要求總統將您由分組委員名單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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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檢察官協會也表達嚴正抗議,表示張靜為讓外界支持陪審制度,竟在毫無證據或客觀事實的情形下,以「揣摩上意的法官、檢察官」、「偏執預斷的司法官」等等嚴重詆毀司法官之言論,意圖譁眾取寵,嚴重打擊法官、檢察官形象及士氣。
 

桃園地院法官孫健智則在臉書發動連署,表示「我可以容忍任何的批評,唯一不能也不該容忍的,就是拿我的操守來開玩笑。」
 

全體法官或檢察官,對於張靜律師的文章,是否反應皆相同?以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發出抗議聲明,容有司法官追殺小律師的沉重肅殺氛圍。張文並未指名道姓,尚有法官對號入座,這是捍衛自己聲譽而搞出訴外裁判、亂入而莫名氣憤?還是炒作新聞題材,要把張靜趕出司法界?
 

當年魏文帝曹丕嫉妒其弟曹植的才幹與聲譽,命令曹植要在七步內成詩,不然就要對他施加嚴刑大法。曹植腦筋急轉彎,順應皇帝淫威,立即開口朗詩:「煮豆持作羹,漉菽(音同鹿叔)以為汁。萁(音同其)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丕聽聞之後,立馬感到羞恥不好意思,放過雞毛當令箭,不再追殺曹植。
 

看看張靜律師,只不過投書發表見解與想法,單純的言論自由表達,表達內容也沒有指名道姓,沒有指責特定法官或檢察官收錢辦事,只是論述他對司法界長年惡習的觀察經驗,以及發表陪審制對司改的重要性,為何司法院、法務部、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要急跳腳、對號入座而自取其辱?難道張靜律師猶如當年的曹植,司法官猶如當年的皇帝曹丕,司法官是不是集體追殺張靜?
 

司法案件若要行賄與收賄,當然不是買賣豬肉那樣容易。誰會在超商買賣毒品,誰會在警察局前試槍、買賣軍火?張靜所提的5%或10%,每個人心中都有主觀的數據,或高或低,大家各有想法。爭執數據真實性,顯然畫錯重點。
 

司法官可以群起抗議,但是社會大眾要反問司法官,能不能勇敢與負責任地向社會大眾以身家性命充當保證,貪污率等於0?
 

以後會不會有故意查不出貪污案件或是查到貪污案件判決無罪?井天博還有那位色色的檢察官,有哪一件司法官貪瀆、犯罪違紀案件是專案查獲?案外案查緝、不經意查悉,已是慣例、潛規則。
 

張靜律師投書目的不是為了摧毀司法公信力與損壞司法形象,因為他努力推廣陪審制,這一點共識,法協與檢協都在公開聲明業已認同。如果台灣司法制度毫無救濟可能或必要,張律大可避居鄉野不再過問世事。司法無公信力,豈能影響他的日常生活起居?司法縱有冤案、錯殺錯放,關他屁事?
 

張靜律師不是當庭直指庭上司法官收錢貪瀆,不構成侮辱公務員之罪,也不是侮辱公務員依法執行之職務,更無誹謗特定司法官的惡意。縱有數據指稱司法官貪污,如此意見評論伴隨推廣陪審制而生,真的不能見容於高素質、高收入、高權力的法官、檢察官們?換成升斗小民如此批評司法官,恐怕早已當成現行犯逮捕,喊冤也來不及了。
 

如果司法改革容不下「奇異」與「歧異」,無論法律人或非法律人,有誰敢講出真心話?法協、檢協指控司改國是會議黑箱作業,當局有要求3日內舉報告發,否則要革除法協、檢協的法人組織嗎?同是法律人,何必「萁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一場司法官集體大追殺,實在讓人民看見笑話。希望人民大笑時,可別有司法官跳出來,高喊我要辦你妨害公務,侮辱司法官。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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