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慶富對外澄清與OCEAN KIRIN公司簽訂備忘錄並非合約,但本報掌握慶富與OCEAN KIRIN公司簽訂首艘海軍獵雷艦設備合約,簽約者就是慶富總裁陳慶男。(合成畫面/陳慶男圖片翻攝自中山大學)
慶富承造海軍獵雷艦案,因前專案計劃主持人陳偉志與香港「L3 capital」公司簽署採購獵雷艦聲納系統合約,以及用獵雷艦設備匯款310萬美金給「OCEAN KIRIN」公司指定在澳門國際銀行的帳戶,被立委質疑有假交易之嫌,雖然慶富對外澄清都是陳偉志個人行為,但慶富與「OCEAN KIRIN」公司合約是由總裁陳慶男簽署;似乎與香港「L3 capital」公司模式一樣,合理懷疑與慶富資金轉移有關。
知情人士指出,首先慶富與香港「L3 capital」公司合約,和慶富與美商洛克希德馬丁(Lockheed Martin)合約內容大部分雷同,而與「OCEAN KIRIN」公司所簽的合約,也與義大利Intermarine船廠所簽的技轉合約內容部分雷同,這種巧合是為取得銀行信任,並在合約中標註獵雷艦設備要有輸出許可證(EXPORT LINCENSE),以代表這合約具有機密性;但全球各國對於具有機敏性軍事裝備的輸出許可,都是核發給著名的國防工業公司,根本不會核發給登記在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紙上公司,光從公司登記與取得設備就令人質疑其真實性。
請款公司代表都是自家員工,慶富到底在搞什麼鬼?
再者,慶富對外澄清都是「陳偉志個人單獨簽署…,公司並不知情」;但本報掌握慶富與「OCEAN KIRIN」公司簽的合約最後22頁,是由總裁陳慶男簽字,但「OCEAN KIRIN」公司代表卻也是該公司資訊組的何博宏;這與立委質疑和「OCEAN KIRIN」公司簽署備忘錄中是陳慶男簽字,但OCEAN KIRIN公司代表是林婉蓉,而林婉蓉是慶富員工,也是獵雷艦專案的法務顧問、慶富公司國際部採購經理,更是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的機要祕書,方式是同出一轍。
另外,對於匯款給「OCEAN KIRIN」公司的310萬美元一事,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李宗孝在立法院表示,慶富說這合約是該公司內部的自有資金採購,並不是獵雷艦的費用,未涉及專案匯款,絕未損及獵雷艦主約執行之權益;但是從立委公布的資料可發現,從新光銀行北高雄分行所匯出的310萬美元,明明註明是放款融資確認書,該確認書下方還特別註明「請保留此通知書以備到期還款,本行到期不再寄發通知」,這說明這款項的出處。
就因為慶富以採購海軍獵雷艦設備為由的這兩只合約陸續曝光,偏偏又與正牌的國防工業廠商所簽訂需要輸出許可證的合約相似度高,就不免令人質疑這合約的背後可能與慶富在資金的移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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