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14日彈劾偵辦「曲棍球協會涉詐補助案」的檢座陳隆翔,引發反彈,段宜康今駁斥監院幫忙解套的質疑。(資料照片/鄭宇騏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控彰化縣曲棍球協會涉嫌詐領補助款一案,遭最高法院判決敗訴,不過,14日監察院通過彈劾偵辦該案的檢察官陳隆翔,引發檢察官協會反彈,外界也質疑是在替段宜康解套,「不必吞曲棍球」。段宜康15日受訪強調,彈劾案不是幫他解套,而是偵辦過程問題太多,有錯誤就要承認。
段宜康2014年縣市長選舉間,指控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的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詐領500萬元補助款,並放話若指控不實,「可公開吞曲棍球」,去年法院判決段宜康敗訴定讞。隨後段向監察院陳情,監委調查後認為,陳隆翔偵辦此案「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違反辦案程序」,以6比5投票通過對陳隆翔彈劾案。
不過,此結果引發檢察官協會不滿,昨發表聲明強調,本案緩起訴處分已斟酌至當,合法妥適,不容任意曲解,偵查核心事項不容監察委員違憲干預,呼籲「監察權行使應謹守憲法分際」。
段今受訪強調,監察院彈劾原因沒有提到他的陳情內容,他在意的是,為何被移送的嫌疑人林滄敏未被傳訊?承認侵吞500萬公款,只要還錢再罰錢就能緩起訴?該案彈劾的原因,是因檢察官把贓物還給犯罪行為人,而不是發還給被害者。
段宜康強調,彰化地檢署和該名偵辦檢察官,偵辦此過程非常草率,犯了嚴重的錯誤,整案問題太多、背乎常理,希望彰化地檢署可以檢討內部的問題;他也反指,檢察官協會的反彈是漠視事實,偵辦過程犯了錯誤就應該承認。
對於外界質疑監委在替他「解套」,段宜康否認說,他是陳情人身分,所有權利與大家一樣,並未事先跟監委聯絡,向輪值監委陳情後,就沒有再去作補充說明,或是透過任何人聯繫,監委什麼時候做決定、投票,他事前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