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睿兒撿屍入獄申請假釋 矯正署「社會觀感不佳」駁回

上報快訊/洪子凱 2021年11月01日 13:06:00
「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2018年因為酒後「撿屍」依乘機性交罪遭判刑2年,如今申請假釋遭駁回。(截自Under Lover臉書)

「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2018年因為酒後「撿屍」依乘機性交罪遭判刑2年,如今申請假釋遭駁回。(截自Under Lover臉書)

男子團體「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在妻子林采緹臨盆前夕,至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喝酒,酒後壯膽「撿屍」,事後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確定,去年7月入監,如今刑期過半申請假釋,但法務部矯正署認為,性侵案受刑人「社會觀感不佳」,初審即駁回胡的申請案,胡最快可在明年初再次提出假釋。

 

2018年6月16日胡睿兒與友人至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喝酒,凌晨被害女子也進入店喝酒,並與胡在飲酒過程中交談跳舞,不久,胡與被害女子至地下一樓中控收發室的梯間平台,她因不勝酒力而癱趴胡身上,胡竟掀起她短裙試圖性侵,因擔心曝光,將她拉往後方電梯間性侵得逞。

 

事後,女方發現並提告,胡一開始否認犯行辯稱是酒後的一夜情,而且只是愛撫,並未真正發生性交,但在一審法院審理期間認罪,並賠償被害女子40萬元達成和解,但被害人不願給胡緩刑機會,最高法院2020年6月10日駁回胡睿兒上訴,依乘機性交罪判胡有期徒刑2年確定。

 

 

胡睿兒走紅後引起許多爭議,2016年9月與當時藝人女友「蛇姬」林采緹涉及吸食大麻遭法辦,後來與林采緹懷孕結婚後,又被爆出性侵醜聞入獄,去年7月21日入監,夫妻二人也在去年簽字離婚,胡睿兒入獄前表示對不起小孩,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進去時手中拿著朋友送的4本心靈成長書籍,並承諾在監期間會把身體顧好。

 

胡睿兒服刑過半申請假釋,矯正署以「社會觀感不佳」駁回;據了解,性侵案受刑人通常不會在第一次假釋案就直接獲准,而此次被駁回後,胡睿兒最快可以在明年初再次提出假釋,由服刑監所、矯正署初審及複審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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