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學院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副教授樓國隆(右)被學生黃柏蒼(左)匿名檢舉涉剽竊、侵占學術成果,竟無端遭警方傳喚作筆錄。科技部稱配合警方調查,但大安分局卻指出,因為收到北檢來函,不能不配合。(合成畫面/讀者提供)
台大副教授樓國隆疑涉違反學術倫理,並遭人匿名檢舉至科技部,但經《上報》調查,卻發現匿名檢舉人竟無端遭警方傳喚作筆錄。此舉引發外界質疑,檢舉人未曾向地檢署報案,科技部是否代為提告?對此,科技部今(9日)發出新聞稿反駁,指一切都是配合警方調查,過程必不清楚。
科技部指稱,6月26日接獲台北市大安分局來函,表示該局正在偵辦偽造文書(冒名)案,並請科技部提供5月5日檢舉案的信件與資料。基於檢警機關調查案件,科技部於6月30日以密件函送檢舉資料給大安分局,至於為何由檢警系統來辦案,科技部說,「不知道,但沒有代為提告」。
遭樓國隆侵占論文研究成果的黃柏蒼指出,自己曾於5、6月兩度匿名向科技部檢舉,但從來沒有向地檢署報案,在7月19日,卻突然接獲警方來電,對方劈頭就問,「知道甚麼事情?」、「是否檢舉樓國隆?」、「你是不是有寄信?」
這個舉動讓他很驚恐,為何匿名檢舉卻突然被調查,而且還不是科技部的人,對方並未說明案號與檢察官姓名,只自稱是大安分局偵(七)隊,甚至讓他誤以為是詐騙。
黃柏蒼隨後進行兩次筆錄,警方詢問,匿名檢舉的目的為何?黃回答,自己曾經與樓國隆有所衝突,自己又是他的學生,並不願直接與樓接觸。大安分局表示,台北地檢署來函要調查,不能不配合,全案已經移送地檢署,細節無法透漏。
黃柏蒼在遭警方調查後,7月19日及20日直接具名檢舉,科技部對此也才有正面回應。
科技部表示,該案仍照進度處理,不過有關個論文的作者排序與貢獻,仍需要原始實驗記錄本等資料,目前檢舉人提供的資料無法識別;另外,也有部分原始實驗資料需要由台大調查提供。
黃柏蒼則提出兩點質疑,當初自己所寄出的資料是給科技部部長陳良基,但卻變成大安分局手中的證物,黃不解,為何檢舉信封可以在非國科會同意或主動下,流出做為證物。另外,當初寄出去的資料,是裝訂好的一大本215頁的資料,但最後在大安分局手裡,卻變成只有5頁的證物,當中是否經過拆裝或影印?
對此,科技部回應,針對樓國隆的案子,總共接獲3次檢舉,其中2次為「冒名」檢舉,1次「具名」檢舉,並就可處理部分在8月回復被檢舉人及台大。科技部說,前2次的匿名檢舉,因為沒有明確原始的檢舉人資料,無法書面回覆,但都有錄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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