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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認列核四停建虧損?台電:無財報不實

邱家琳 2020年12月28日 18:00:00
核四目前當作資產維護。(取自台電官網)

核四目前當作資產維護。(取自台電官網)

核四已經立法程序廢除,但風波再起,10月有媒體評論台電「作假帳」,今(28日)再有媒體質疑台電財報將核四列為「在建工程」,未認列其造成的2849億元虧損,涉嫌營運回報不實。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今早於經委會前回應,核四如何認列,要等到明年8月公投後才會明朗化。

 

王美花也提及,核四目前確實是當作資產維護,因為明年8月還有公投。至於核四要如何再利用、認列計算,一定會做出來,但要等公投之後,整個情勢才會明朗化。

 

台電於今日下午發佈新聞稿澄清,核四資產係依據立法院決議進行資產維護管理,並規劃轉型運用將資產價值最大化,並無違法或財報不實的疑慮,未來若核四資產處理方式明朗化,台電也將依相關規定予以認列辦理。

 

核四依據立法院2016年7月決議,應以最少的人力、經費進行資產維護管理,台電提報「核四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並自2017年進入資產維護管理階段。台電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資產維護,並持續朝土地可保留、資產轉型再利用、材料持續去化等方向研擬核四轉型再利用方案,以期能使核四資產價值極大化。

 

對此,台電說明,經濟部已於2016年底要求台電規劃未來核四轉型及土地利用方案,並成立核四資產處理督導小組,針對如何確保核四資產價值及研議後續處理方式等,督導台電完成核四後續處理相關規劃,並規劃將核四轉型成電力綜合園區,活化核四資產。有關核四轉型再利用及相關資產處理,無論是土地或是資產的運用,皆期能使資產價值極大化,並再依此精算認列額度的問題,因此並無違法或財報不實的疑慮。

 

「核四資產處理均須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辦理。」台電指出,國家的能源政策方向已相當明確,台電也已多次說明,技術上核四要重啟的確困難重重,所需要的經費與時程也充滿變數、難以估計。台電預計將會在明年8月將舉行核四公投之後,依政策指示與上開規定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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