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向前女友索要NBA公牛隊紀念外套未果,便放話要外流性愛片遭判刑6月。(取自Google maps)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和潘姓女子分手後,要求潘女歸還放在她家的NBA公牛隊紀念外套,但潘女找不到外套,劉男認為對方要霸占外套,便氣得拿過去交往期間拍攝的性愛影片威脅,若不歸還就外流影片,潘女因此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徒刑6月,而潘女另外提出民事求償26萬餘元,法官認為她身心受創,判劉男應賠12萬餘元。
判決指出,劉男和潘女2019年間在台北同居,兩人分手後,劉男將自己的東西裝箱搬回高雄,但兩人後來又復合,劉男便再回到台北,而這期間剛好是劉男的生日,他便向母親要了1萬元,購買一件限量的NBA公牛隊紀念外套當作生日禮物,結果他又和潘女分手,將外套留在潘女家。
但潘女找不到外套,劉男便認為對方是要霸占外套,氣得把兩人曾拍過的性愛影片截圖,恐嚇潘女,「你什麼時候把1萬還來我就下架,拖越久我就發越多,各個網站都發」。見潘女不回應,甚至封鎖他,劉男竟唆使不知情的未成年少年,用自己的手機傳送相同文字、截圖,使潘女心生恐懼,報警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劉男辯稱自己只是想要拿回自己的東西,也不知道幫他忙的網友未成年。法官認為,劉男主觀上並無恐嚇取財犯意,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他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而潘女因不勝其擾去身心科求診,發現自己罹患急性壓力反應、創傷後壓力、憂鬱症等疾患,被迫須向公司請長假休養,因此向劉男提告求償26萬餘元。鳳山簡易庭審理時,劉男辯稱,潘女的IG上都是吃喝玩樂的照片,可見潘女並未因此罹病,請求酌減賠償金。但法官認為,不能僅憑潘女在IG張貼分享日常生活照片,即可反推認為她身心未受創,綜合相關事證後,判劉男應賠12萬餘元,可上訴。(責任編輯:蔡玉英、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