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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購地弊案今偵結 辜仲諒全身而退親信被起訴

上報快訊 2017年01月12日 13:09:00
辜仲諒(左一)親信張明田和陳永晉因中信金控購地弊案遭起訴,辜則全身而退。(攝影:李隆揆)

辜仲諒(左一)親信張明田和陳永晉因中信金控購地弊案遭起訴,辜則全身而退。(攝影:李隆揆)

中信金控購地弊案,12日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將張明田、陳永晉及中信銀協理陳立三、副理理柯弘達、張明田胞弟慶瑞開發董事張明人等5人一併起訴;辜仲諒則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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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2015年7月公告指出,中信銀向長虹建設、永約開發有限公司購置內湖不動產,做中信銀資訊機房及行政大樓。土地面積達7291平方公尺,折合2206坪,交易金額達51.39億元。土地位在台北市內湖區潭美街、安康路22巷口。

 

檢調查出,盛至在2013年先將1103坪土地以10.36億元賣給長虹建設。至於另外一半土地,盛至則將其中三分之二賣給了豐鑫,另三分之一則賣給溢朗。豐鑫董座是皇昌營造老闆江程金,溢朗負責人則是在中信金董事長室擔任專門委員的畢浩丹,後來兩家公司都把土地轉賣給同樣為畢浩丹掛名董事長的永約開發。

 

檢調查出,這場交易另有玄機,僅100萬元資本額的永約,原始名義負責人就是辜仲諒的親信畢浩丹,當初永約輾轉取得最早持有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盛至公司土地半數產權後,擔任董事長室專委的張明田,疑似主導將永約股權移轉給弟媳巫春香的慶瑞開發公司,再利用不實鑑價、隱匿關係人交易,「低買高賣」向中信銀套利17億元,而當時代表辜仲諒和盛至簽約者則是陳永晉。

 

張明田到案供稱,他身為中信商銀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僅為中信商銀提供財務分析、併購及策略諮詢,並未參與日常營運事務決策。然而有證人卻指證,中信商銀自用不動產處分、分行購置及處分,都要向張明田報告,張有准駁的權限。

 

而陳永晉到案則表示,辜仲諒早將永約公司的股權出售給慶瑞公司負責人巫春香及劉興欣,永約早已不是中信商銀的利害關係人。不過辦案人員查出,巫春香的丈夫張明人為張明田的胞弟,2014年4月28日,張明人傳給陳永晉的LINE訊息,明確記載:「永約股權移轉後,大小章用印須由陳永晉同意」,永約似乎一直都由中信在主導。

 

雖然檢方在傳喚多名證人及分析相關事証後,懷疑張明田和陳永晉疑似接受更高層指令才這麼做。7日再以證人身分傳喚辜仲諒到案。對於是否涉及這件弊案,辜在受訪時聲稱:「沒有,我是以證人身分來。」記者追問:「你相信部屬清白嗎?」辜答:「我相信他們是清白的。」但12日檢方偵結此案,辜仲諒全身而退,他的相信的部屬們則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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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中信金 辜仲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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