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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聘中評委恐遭重罰200萬 趙少康諷NCC:不要為政黨服務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02月18日 10:29:00
國民黨17日正式增聘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為中央評議委員;對此,NCC表示,若趙少康接下中評委聘書,若違法最重可罰中廣新台幣200萬元。不過趙少康18日批「NCC對法律擴張解釋」。(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國民黨17日正式增聘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為中央評議委員;對此,NCC表示,若趙少康接下中評委聘書,若違法最重可罰中廣新台幣200萬元。不過趙少康18日批「NCC對法律擴張解釋」。(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國民黨17日正式增聘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為中央評議委員,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中評委是國民黨黨章中載明的職位,若趙少康接下聘書,將調查、釐清是否違法,若判定違法最重可罰中廣新台幣200萬元。

 

為維持媒體公正客觀,《廣播電視法》第5之1條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都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其配偶、二親等血親、直系姻親投資單一廣電事業持股,合計不能超過1%。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定義,政黨黨務人員為依照「政黨章程、組織架構明定職位之人員」,而初步檢視中評委職位確實記載於國民黨黨章中。

 

不過,翁柏宗強調,事實尚未發生,若趙少康真的接下聘書,NCC將依照《廣播電視法》第5之1條及《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進行調查,並由NCC委員會認定是否違法。

 

若判定違反黨政軍條款,翁柏宗指出,根據《廣播電視法》第44之2條,民營廣播事業(中廣)可被處2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對此,趙少康18日回應,中評委是諮詢單位並非決策單位,就是監察和諮詢性質,且一年僅開一次會,不受薪、無實權的顧問並未違反廣電法第5-1條。若他當選黨主席,還繼續經營媒體,那就是違反《廣電法》;所以他但若當選,會辭去中廣職位、轉移股票,「我一向是依法來做。」

 

趙少康指出,國民黨黨章、架構都很清楚,明定中評委是無給薪的顧問;NCC雖說要送到委員會去討論,但法律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擴張解釋。因此,一個中評委,不值得NCC大動干戈,對NCC形象也不好。

 

趙少康質疑,曾擔任部會首長、立法委員,就會被聘為中評委,「難道這些人都是黨工?都是黨務工作人員?」強調NCC太擴張解釋,且NCC形式上,還是一個獨立機構,再怎麼樣也應秉持獨立、公正、中立的精神;並呼籲,NCC應公正獨立,不要為政治服務,更不要為政黨服務。

 

此外,國民黨也在1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NCC很明顯地擴張了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規定,NCC恣意違法,已經淪為民進黨政治的打手。

 

根據《中國國民黨黨章》第24條規定,國民黨中評委正是這種榮譽性的顧問職務。根據《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規程》,中評委會議每年才舉行一次,且大多是給黨國大老、資深前輩的榮譽職位,實際決策、執行還是由黨中央負責,中評委僅是黨內顧問的性質,不具任何實質權力。

 

國民黨指出,若NCC連中評委都認定是「政黨黨務工作人員」,而要求趙少康就任中評委後,必須退出中廣經營,那不僅是因人設事、過度擴張法律,更再度公然介入媒體經營,這樣的NCC明顯違反了政治中立的規定,淪為民進黨的打手。

 

國民黨強調,NCC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超脫政黨黨派之外,獨立行使媒體監理權限,而不是迎合執政黨去打壓、干擾任何人行使政治權利;NCC以監理媒體之名,干預國民黨黨主席選舉,已嚴重失格,NCC主委應該下台負責。(疫苖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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