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傳喚說明 張安樂不認罪:要把中國人找回來

上報快訊/黃傲晴 2021年03月30日 10:51:00
高檢署30日早上傳喚張安樂到案說明。(陳愷巨攝)

高檢署30日早上傳喚張安樂到案說明。(陳愷巨攝)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2月揚言組成紅色隊伍,志在使中南部青年「從綠轉紅」,有涉嫌違反刑法之虞,高檢署30日早上傳喚張安樂到案說明,張應訊前接受媒體聯訪時,再度表示「要把中國人找回來」,聲稱絕對不會認罪。

 

張安樂2月接受中國官媒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採訪時,透露正在計畫藉由參加活動等方式,吸收台灣中南部青年,提供他們培訓並旨在使他們從綠轉紅,最終目標乃發展宣揚「和平統一」的紅色隊伍。

 

立委林昶佐19日立院質詢時指出,張安樂的言論已涉及觸犯刑法第103至107條,檢調應遏止囂張中國內應,並依法處置統促黨。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及內政部長徐國勇答詢時強調,台灣乃民主法治國家,偵辦張安樂必須按照法定程序辦理,若有違反國家法律,將一定嚴辦。

 

大批支持者來到現場聲援張安樂,需要警方維持現場秩序。(陳愷巨攝)

 

台北地院26日開庭審理張安樂及兒子和媳婦收受來自中國的地下資金1千萬元,張安樂在現場對媒體比出「30」手勢,表示「30日才是你們關心的事」,自爆將於30日被高檢署約談

 

高檢署30日早上9點傳訊張安樂到案說明。張安樂步入高檢署應訊前,大批支持者在現場聲援張安樂。而張安樂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發展紅色隊伍正是要把中國人找回來,只要是中國人就是紅色隊伍,認為兩岸仇恨乃政府操弄,導致對岸攻打台灣,籲民眾應「陣前起義,不做砲灰」。

 

因張安樂涉嫌違反外患罪章,因外患罪章為國家法益,故採二級二審,一審即由高等法院承審,此階段偵查由高檢署偵辦。目前張安樂揚言成立紅色隊伍案仍在偵查程序,30日由檢察官對張安樂實施訊問,目的在於查明犯罪情形以及蒐集證據,同時給張一個說明案情的機會,乃刑事訴訟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倘成立犯罪,張安樂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安樂應訊完畢,11點30分離開高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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