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富特群聚】公開3案活動史 三重、中壢為主要區塊

上報快訊/黃傲晴 2021年04月30日 15:19:00
陳時中指出,案1127可能曾與跟其他房務部主管有所接觸、案1128偶爾會在路上遇到案1120,但均非例行性或深入接觸。(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陳時中指出,案1127可能曾與跟其他房務部主管有所接觸、案1128偶爾會在路上遇到案1120,但均非例行性或深入接觸。(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30日舉行記者會,由指揮官陳時中主持,會上確診公開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員工案1120、1127及1128的公開場所活動史。

 

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事件,首先確診的案1120為該飯店的房務主管,目前尚在加護病房插管中。陳時中形容案1120的生活相對單純,除了看病以外,足跡僅有往返工作場所(諾富特飯店)及住家,每天騎乘機車到A2三重站,再搭乘機場捷運到A14a機場旅館機場捷運站上班,15日至25日(除16、19、21及23日外)每天均有搭乘機場捷運往返三重站及機場旅館站的活動足跡。

 

案1120公共場所活動史,僅有搭乘機場捷運往返工作場所及住家,相當單純。(指揮中心提供)

 

至於30日確診的案1127,為諾富特飯店餐飲部員工,27日下午4點半曾在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等等法式甜點」用餐,28下午三點許在日新路「美衣潔自助洗衣店」中原店洗衣、實踐路某日式料理餐廳用餐。指揮中心已初步掌握個案接觸者10人,皆列居家隔離對象。

 

案1127公開活動史,活動範圍在中壢區A21環北及中原大學附近。(指揮中心提供)

 

至於案1128為諾富特飯店房務部員工,28日上午10點曾搭乘市內703公車到中壢火車站,10點40分至12點40分在桃園市中壢區東興里「海越按摩店」按摩,均有配戴口罩,按摩服務為1對1性質,晚上6點在中壢中山路「四海遊龍」用餐,再搭乘703公車返回宿舍。指揮中心已初步掌握個案接觸者4人,皆列居家隔離對象。

 

案1128公共活動史。(指揮中心提供)

 

 有媒體問及此事件是否屬於「飯店群聚事件」,陳時中表示「是」,但基因序列檢驗完畢,才會對外給予更清楚的回答。

 

至於30日確診的案1127及1128有無可能與案1120有所接觸,陳時中指出,案1127為餐飲部員工,工作性質「比較不會在2棟旅館至健走來走去」,但因該旅館地下室有更衣及放置購置物品的公共空間及辦公室,雖非例行性接觸,但案1127有可能曾與跟其他房務部主管有所接觸;至於案1128表示偶爾會在路上遇到案1120,並會向彼此打招呼,但2人間無密切接觸。

 

此外,有媒體提出現行的「新冠肺炎(COVID-19)風險評估表」(TOCC)是否應增列「病患是否為防疫旅館員工」,或在防疫旅館員工的健保卡上作註記,陳時中回應現行《傳染病防治法》並無給予機關相關權力,但從《醫療法》的角度,鼓勵在防疫旅館工作和服務的員工主動告知醫師此項事實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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