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紅黃線違檢舉?交通部拒絕 網友嗆:測速照相也廢了吧?

上報快訊/洪子凱 2022年03月26日 12:22:00
4月30日起僅能檢舉包括路口、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等違停,一般紅黃線違停將不能再檢舉。圖為示意圖。(擷取自爆廢公社二館)

4月30日起僅能檢舉包括路口、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等違停,一般紅黃線違停將不能再檢舉。圖為示意圖。(擷取自爆廢公社二館)

立法院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訂46項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但一般路段紅黃線臨停並不包含在內,引發用路人不滿,質疑會造成停車亂象的可能,有網友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恢復檢舉制度,交通部昨天(26日)回應不參採該提案,遭網友對嗆聲:「乾脆紅黃線廢除掉」、「測速照相也順便廢了吧?」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裡面明訂了46項「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其中違停部分,未來僅能檢舉包括路口、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等影響安全違停,6分鐘內限舉發1次,一般路段紅黃線臨停則不列檢舉項目,將於4月30日正式上路。

 

該修正案通過,引來民眾不滿,質疑未來如果違停都不能檢舉,會造成路邊違規停車亂象,更民眾直接跑到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希望能恢復《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讓民眾可以舉發所有靜態違規。

 

但交通部表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制度自1996年施行以來已引發社會各界及輿論的關切,正反意見皆有,但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經內政部警政署彙徵各警察機關意見,建議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動態違規項目,限縮以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之違規項目。

 

靜態違規項目部分,限縮於路口、公車招呼站、消防車出、入口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之違規停車,期能改善當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衍生之問題,以提升警察機關執法效能,有效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但民眾若發現違規,仍可以報警處理。

 

 

不過交通部回應,網友並不買帳,紛紛抨擊:「那就只好打爆110了」、「一人一通請警察出來執勤」、「測速照相也順便廢了吧?」、「交通部塞滿全台最廢的公務員」、「那你畫三小紅線黃線」、「腦子壞掉才去停付費停車格或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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