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執照才能當記者 中國頒新法嚴控網路媒體

李宸儀 2017年05月06日 12:31:00
中國政府下令對網路新聞媒體進行嚴格審查制度。(路透社)

中國政府下令對網路新聞媒體進行嚴格審查制度。(路透社)

2016年由無國界記者組織所發表的「全球新聞自由指數」評比中,中國在180個接受調查的國家中,排名倒數第5名(176名),被列為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

 

 

網路新聞將受嚴格審查

 

為有效掌控國內異議言論,北京當局除了築起防火牆禁止國民使用外國網站外,對其境內的傳統新聞媒體也實行十分嚴格的審查制度。隨著網際網路的進步,近年來新聞媒體有朝線上發展的趨勢,互聯網便成為新聞傳播的主要管道之一。

 

對此,中國2日則更進一步提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企圖加強對互聯網新聞媒體的規範,來達到全面控制中國所有新聞言論的目的。

 

2日北京當局底下的中國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表示政府將透過加強審查互聯網新聞內容,來為全民打造積極健康的網路環境,然而外界則認為此舉將致使其新聞自由加速倒退。

 

 

部落格、直播用戶也在管控範圍

 

該規定中明確指示,受規範的互聯網新聞內容將包含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社會突發事件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導與評論。

 

此外,規範對象則從開放式的網站、APP、搜尋引擎,到個人的部落格、微博、微信公眾帳號,甚至是即時通訊與網路直播頻道都包含在管控範圍內。

 

新聞從業人員將受政府考核

 

除此之外,互聯網新聞媒體必須取得政府核發的服務許可證,該公司負責人資格也將通過國家嚴格的審查。

 

規定中也提及互聯網新聞媒體的編採人員,必須先經過政府的培訓與考核,並獲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所統一頒發的新聞記者證後,才得以進入互聯網新聞媒體執業。這也就表示沒有營業執照的互聯網新聞媒體,不得發表任何的新聞報導或評論。

 

 

外資不得介入網路媒體經營

 

而在媒體經營方面的規定上,則明確指出不得設立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或全額外資任何一種經營模式的互聯網新聞媒體,也就是說外資無法在中國境內進入相關產業投資。

 

此外,規定中甚至提到新聞媒體內部的編採業務必須和經營業務分開,並僅有「公有資本」可以介入編採業務的運作。

 

新聞自由走回頭路

 

北京當局表示,該規定將於6月1日起執行,一旦法令生效後,若有違反上述相關的規定者,將依違反程度處以人民幣5千到3萬元(約新台幣2萬5000元到15萬元)不等的罰款。

 

這項針對互聯網新聞媒體的規定,使得網路新聞媒體和傳統媒體(電視廣播報章雜誌)的審查標準趨於一致,也讓原本就已倍受限制的中國新聞自由更加惡化。

 

 

新政策不利網路媒體發展

 

對於中國的新政策,《英國廣播公司》(BBC)的評論員艾倫(Kerry Allen)分析道,他認為自2016年7月以來,中國開始對互聯網新聞媒體加強掌控,尤其是現下十分流行的直播媒體,中國政府甚至在同年的12月要求直播用戶必須先取得政府許可證才得以使用,可見得其掌控言論急迫之心。

 

而這樣的新政策除了會使中國的新聞與言論自由走回頭路,更可能造成中國國內的互聯網商業媒體競爭力下降,這是由於經濟相關的訊息十分具有時效性,若是須經過繁複的審查機制,便會使內容不具時效性。

 

不過,這對於官方的財經網和財經頻道則是一個脫穎而出的好機會,由於擁有官方授予的權力,這些頻道得以自行發布可靠而即時的訊息,卻也同時愈形擠壓其他相關主題新聞媒體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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