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共產黨會亂捉人 但它不是瘋子

主筆室 2017年09月08日 07:02:00
李明哲是第一個被中共用「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審判的台灣人,有第一個後,當然會有第二個,接著會有第三個、第四個……(圖片取自直播畫面)

李明哲是第一個被中共用「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審判的台灣人,有第一個後,當然會有第二個,接著會有第三個、第四個……(圖片取自直播畫面)

中國用來起訴李明哲的罪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該條文規定「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者,依其情節,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李明哲是第一個用該條文遭審判的台灣人,有第一個後,當然會有第二個,接著會有第三個、第四個……開了這扇門之後,共產黨往後對台灣人不會客氣的,就如同對其境內的維權人士以及自己的國民從來沒在客氣一般。

 

用「顛覆國家政權罪」來辦中國境內的維權人士與不聽話的台灣人,好處是條文相當地模糊,拿出來張牙舞爪時可以伸縮裕如。例如中國維權律師江天勇,曾代理過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等案,兩年前的709大抓捕時,他公開呼籲外界關注被關押的維權人士的命運。後來在探訪維權律師謝陽的家屬後,於返京途中與妻子失聯,接著確認被官方逮捕(與李明哲何其相似)。

 

長期拘禁後,江天勇在十多天前(8月22日)公開認罪,宣稱自己「在境外接受的培訓對他有潛移默化的影響,產生了希望在中國也能實現西方資產階級憲政制度的思想。」所以,「我從內心深處認罪、伏法」、「希望其他所謂的維權人士、維權律師從他身上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不過江天勇妻子金變玲說,江天勇的父親被帶走,家屬與律師在整個偵訊過程都被隔離,「他(江天勇)肯定是遭到常人無法忍受的酷刑,不得不選擇認罪。」

 

至於江天勇聲援的維權律師謝陽同樣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謝是2015年夏天的709大抓捕被拘禁的一員。謝陽曾經在一份筆錄上指控警方對他施行限制睡眠,長期審訊,毆打,死亡威脅和其他凌辱行為。但在今年五月的庭審中,謝陽竟又翻供表示沒有刑訊逼供的行為,也沒遭到酷刑。謝陽的妻子陳桂秋事後說,她自從謝陽遭捕後開始遭國保約談,還逼她不與709受難的維權律師家屬聯繫、不寫揭露真相的文章、不要接受採訪、不可以去北京。這些真相,一直到陳桂秋逃出國外之後,才慢慢被揭露。

 

共產黨對其境內的維權人士分而擊之,逐步收網,再全面管控,顯然收到相當成效。如今共產黨也想把這套模式套在台灣人身上,李明哲案就是第一個試金石。每年有五百萬人次的台灣人在兩岸之間流動,李明哲如何被對待?何時被釋放?這不是李明哲及李凈瑜夫妻倆的事,而是全台灣人的事。

 

李明哲即將公開審判之際,台灣政府僅宣示要提供李凈瑜赴中的一切協助的說法,顯然是顧及兩岸關係而放緩了抗議的口徑。不過,如果我們可以為了兩岸關係,而坐視中國政府單方面撕毀《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未遵守正當法律程序、濫行拘捕審訊台灣人,那這樣的兩岸關係意義何在?如果蔡英文無法在這件事上面保護台灣人李明哲,那她又要怎麼保護台灣?

 

共產黨會亂捉人,但它並不是個瘋子;它有時鬆,有時緊;有時對你耀武揚威,有時又向你施予小惠,意在讓你搞不清楚哪個面目才是真正的他,進而分化對手。共產黨祭出「顛覆國家政權罪」對付台灣人,就是要威懾台灣人;當威懾越有效,它就會食髓知味;但當威懾沒能恫嚇台灣人,甚而起了負作用,反而讓台灣人更團結,它就越不敢祭出這種捉捕台灣人的翻天印。

 

不管你的政治立場為何,團結聲援支持李明哲李凈瑜,才是在保護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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