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控顛覆國家 高瑜:「中國地方法院能決定台灣人的刑期?」

葉舜欣 2017年11月28日 17:56:00
李明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28日宣布判決,李明哲與彭宇華分別被判處5年與7年有期徒刑,另皆被剝奪政治權利2年。(AP)

李明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28日宣布判決,李明哲與彭宇華分別被判處5年與7年有期徒刑,另皆被剝奪政治權利2年。(AP)

台灣非政府組織(NGO)李明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28日宣布判決。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李明哲與彭宇華兩人在湖南省長沙市分別參與和創辦了「兩岸牽手」QQ群,宣揚顛覆(中國)國家政權思想,以此判處李明哲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判處彭宇華7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

 

根據法院微博,法院認定彭宇華、李明哲成立非法組織,策劃顛覆(中國)國家政權的計畫、方法、步驟,並且攻擊了憲法所確立的制度,已經嚴重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法院同時認定彭宇華為首要份子,李明哲則屬積極參加者。然而,兩人到案後均供述犯罪事實,並當庭認罪、悔罪,依法可減輕處罰。

 

法院認定李、彭積極參與顛覆

 

據《網易新聞》報導,法院經查明後指出,2012年5月,彭宇華創建了「兩岸牽手」的網路群組(QQ群),而李明哲則於同年9月加入,漸漸成為骨幹成員。同年11月,彭宇華將「兩岸牽手」更名為「圍觀中國」,制定了兩萬字的「梅花計畫」。

 

此計畫以「推翻中國現行政治制度」為目標,還以網路為載體,建立足以覆蓋全中國的五級架構。截至2017年,群組達到了100萬成員的階段目標。

 

另外,法院還指出2012年12月,「圍觀華南」QQ群正式成立,李明哲先後擔任了該群的管理員以及群主。2013年後,李明哲等相繼籌建了多個QQ群組,成員最多時曾達2000餘人。

 

法院認定彭宇華、李明哲通過QQ群撰寫、轉發詆毀以及攻擊中國基本政治制度的文章、書籍、視頻等,並且有針對性設定「圍觀」主題,帶領群組裡的成員炒作近期的社會熱門事件。李明哲還多次前往中國內地城市,參與當地群組成員的聚會,並曾明確表示不排斥「暴力革命」。

 

法院認定李明哲與彭宇華兩人在湖南省長沙市分別參與和創辦了「兩岸牽手」QQ群,宣揚顛覆(中國)國家政權思想。(圖片取自中國岳陽法院官方微博)

 

李明哲妻子: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

 

自從北京通過了加強對外國非政府組織的控制法律以來,李案是中國首次對非政府組織人員提起刑事訴訟。這同時也是台灣公民遭控此罪的首例。

 

李明哲妻子李淨瑜旁聽了全程法院宣判。宣判後,她表示為弱勢者爭取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昇的必要奉獻行為。她說:「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她也表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也早就有覺悟,她為李明哲感到驕傲。

 

對於這項判決,總統府隨後也發聲明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並呼籲北京當局應儘早放人,讓李明哲回台。

 

總統府表示,「有關我國國民李明哲因為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

 

北京獨立記者向李凈瑜致敬

 

此外,北京獨立記者高瑜也在推特(Twitter)上發文表示:「功夫在庭外,一個岳陽中院能決定一個台灣人的政治刑期?」同時還說:「向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致敬!她的立場一直是獨立的個人立場。」

 

 

高瑜同時也轉發了另一名維權人士,賈榀的推文。賈榀表示,宣判早上9時30分左右,岳陽法院的維穩系統很緊張,法院門口的馬路都被封鎖,還有大批警察和便衣特警把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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