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平心靜氣談深澳電廠環差案

陳鴻達 2018年05月09日 00:00:00
作者提醒,舊電廠每多運轉一日,就多污染環境一日。(攝影:林家賢)

作者提醒,舊電廠每多運轉一日,就多污染環境一日。(攝影:林家賢)

3月14日的環評會議中,有條件的通過深澳電廠環差案,引發各界許多正反聲音。執政團隊就好像嘮叨的媽媽,憂心材米油鹽,最為俗氣與不討喜。其他揭櫫理想大旗者,從不同的領域切入討論,使得深澳電廠變得非常「深奧」。即使行政院長已經到立法院作專案報告了,各種異議聲音仍舊無法塵埃落定。事實上電廠是必要之惡,此環差案若沒通過,對環境也不見得比較好。

 

一、電廠汰舊換新是當務之急

 

現在社會普遍有一種迷思,認為電廠的汙染排放是取決於燃料的種類,因此燃煤電廠就是髒。事實上電廠的環保表現主要是取決於汙染控制技術,目前某些老舊天然氣電廠,其環保表現還不如新林口燃煤超超臨界電廠。並且不同世代電廠的汙染排放差距也甚大,今日當務之急就是儘速把舊電廠通通淘汰。為了供電能夠無縫接軌,就必須加速新型電廠的設置。舊電廠每多運轉一日,就多污染環境一日。

 

二、此環差案若沒通過

 

依目前環評相關法規,本環差案若未通過,台電可選擇維持舊案繼續施工,或是再提變更計畫。環保署通過本環差案的主要考量就是新案比舊案好,對環境的衝擊較小。因為本環差案將發電機從「超臨界」提升為「超超臨界」,並將發電機之裝置容量從800萬瓦改為600萬瓦。另外卸煤碼頭自「較無人工干擾及破壞之蕃子澳灣」移往「既有中油油港區之深澳灣」,大幅縮小開發面積。

 

(圖表由作者提供)

 

三、本環差案違反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護區公告?

 

前一陣子新北市政府說,本環差案違反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護區公告。事實上前述公告內容有二部分: 一、禁止特定時間捕撈特定魚種; 二、限制投放魚礁須經其同意。前者是「禁止」,也就是沒有討論的彈性空間。後者是「限制」,只要提出配套工法計畫,是有討論的空間。在各種競合的法規中,環評法規跟新北市府的命令是兩條平行線,環評審查是依據環保相關法規,其他議題由其他主管機關另案處理。今天又不是台電向新北市府申請蓋防坡堤被拒後,仍然施工續建,那才有台電違反其公告的問題。即便如此,也不是環保署環差案違反其公告。

 

最近深澳電廠的環差案,有人說這讓能源轉型破功,事實上它讓電廠的汰舊換新有一個「活眼」。為了供電的無縫接軌,必須先建後差。完全擺脫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是我們的理想,但由於儲能科技與地理環境的限制,我們中短期內仍無法排除化石燃料的使用。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提出在2025年達到再生能源20%,天然氣50%,燃煤30%的目標。當務之急除了再生能源的開發外,加速老舊電廠的汰舊換新也是刻不容緩,這才能全面改善環境品質。

 

※作者為電價審議委員會委員

關鍵字: 深澳電廠 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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