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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總經理兒酒駕釀1死1重傷 二審加重刑期改判4年6個月

王怡蓁 2018年08月23日 14:10:00
桃園航空城總經理許又銘的兒子許育呈去年酒駕釀1死1重傷,一審依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等罪判處2年徒刑。23日高院將酒駕肇事致死罪加重至4年6個月。(取自東森新聞YouTube)

桃園航空城總經理許又銘的兒子許育呈去年酒駕釀1死1重傷,一審依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等罪判處2年徒刑。23日高院將酒駕肇事致死罪加重至4年6個月。(取自東森新聞YouTube)

桃園航空城總經理許又銘的兒子許育呈去年酒駕,高速闖紅燈撞上正在等紅燈的機車,讓機車駕駛林姓樂團主唱重傷,被載的蔡姓女友身亡。肇事後,許育呈逃離現場,遭熱心民眾協助追回。許以1280萬元與受害家屬和解,一審依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等罪判處2年徒刑。23日高院將酒駕肇事致死罪加重至4年6個月,肇逃部分許跟檢方都未上訴,維持一審1年徒刑。

 

事發時,許育呈是大學生,日間還在飲料店打工。父親許又銘當時曾表示,兒子已經成年,也結婚生子,要自己面對負責。

 

一審於士林地院開庭時,許育呈曾說:「爸爸把房子賣掉,借錢幫我賠償」,並起身向林男的母親道歉,並表示不會再做傷害社會的事。士林地院判處2年徒刑,未給予緩刑。

 

許育呈稱案發前除了飲酒外,已服用半年的躁鬱症藥物,因此導致反應變慢、昏昏沈沈、色弱以及夜盲症等。高院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更應該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號誌,但許明知道有藥物副作用,還飲下至少5瓶的啤酒後駕車。高院認為許明知故犯,難以看出有情堪憫恕之處。高院強調,酒駕是近年來交通事故主因,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

 

高院審酌許坦承犯行,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犯後態度良好,且許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小康,許白天打工,晚上念夜間部,還育有一幼子,因此處以有期徒刑4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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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酒駕 加重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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