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誰摔死李新」控她發公文關說 黃昭順反告郭新政妨礙名譽

上報快訊/賴彥蓉 2018年12月24日 13:15:00
立法委員黃昭順24日上午偕律師到橋頭法院,按鈴控告郭新政妨礙名譽,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發兩次公文」。(資料照片/鄭宇騏)

立法委員黃昭順24日上午偕律師到橋頭法院,按鈴控告郭新政妨礙名譽,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發兩次公文」。(資料照片/鄭宇騏)

台北市議員李新去年墜樓身亡,事隔一年,李新生前的女友郭新政拍攝「誰摔死了李新」影片,指前立委羅淑蕾、立委黃昭順涉入此案,更稱黃發公文關說。黃昭順24日出面,強調自己「絕對沒發兩次公文!」不滿被「A」成這樣,因此在上午偕律師到橋頭地院按鈴控告郭新政妨礙名譽。

 

郭新政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指控,立委黃昭順在2014、2016年兩度發公文給法務部檢察司,內容指郭新政假融資真銷贓、即將攜帶鉅額珠寶出境等,涉嫌關說、干預司法調查。

 

黃昭順24日上午出面,鄭重否認郭新政的說法,表示她根本不認識影片中的珠寶商嚴嘉惠,郭新政卻在影片中謊稱她發文給法務部,做出干預司法的行為,明顯是故意中傷,損害她的名譽。

 

黃昭順說,她不但不認識嚴嘉惠,甚至從來就不認識郭新政,也不可能知道她是李新的女友。之所以捲入此案,是因為2014年5月,「有一個嚴小姐哭哭啼啼的到我辦公室來陳情,陳情書裡沒提到李新兩個字,我一看是司法單位的,就聯絡法務部的國會聯絡人,讓他們把陳情書帶回去,並請法務部逕復陳情人而已。」

 

黃昭順強調,她只是將民眾陳情函轉法務部,「絕對沒有發兩次公文」。黃昭順說,她是少數每個禮拜都在黃昏市場接受人民請願的立委,只要是人民的交付,她都會努力達成。而受理案件分成兩種,一種是可以協調溝通的,服務處會正式發函要求相關單位協調,另一種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像這種的我們就不會涉入,如果有民眾來陳情,我們就是代轉,請相關單位依法處理,何來關說之有?」

 

她還說,在影片當中,自己充其量只是路人甲,竟然被「A」成這樣,他們必須將真相還給大眾,「不信公道喚不回!」於是在律師的陪同下到橋頭地院按鈴控告郭新政妨礙名譽。(鄭文燦:管案影響社會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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