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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雷艦採購弊案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金管會及漁業署

上報快訊/黃雅旋 2019年02月21日 16:35:00
針對海軍籌建獵雷艦失敗案,監察院於21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所提出的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圖為海軍永靖級獵雷艦。(攝影:葉信菉)

針對海軍籌建獵雷艦失敗案,監察院於21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所提出的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圖為海軍永靖級獵雷艦。(攝影:葉信菉)

針對海軍籌建獵雷艦失敗案,監察院於21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所提出的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

 

對此,金管會晚間提出兩點說明,表示未來在個案處理上、會更注意分際,另針對授信資金流向,將在今年起和工程會推動三方合約機制,以後針對大型公共工程採購案且聯貸50億元以上,會有資訊照會機制。

 

監察院通過的調查報告指出,國防部未審慎考量本案屬巨額採購案件,資本額偏低的廠商是否有足夠財力、人力、設備等,支撐前後長達12年的採購案,即將投標廠商的實收資本額,從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的1/10,大幅降至1/200,除糾正國防部,也糾正金管會及漁業署。

 

糾正國防部部分,監委指出,國防部及海軍在檢討放寬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的決策過程中,未審慎考量本案屬巨額採購案件,資本額偏低的廠商是否有足夠財力、人力、設備等,支撐前後長達12年之採購案,將投標廠商的實收資本額,從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的1/10,大幅降至1/200,顯然輕忽得標廠商資本額過低的財務風險。

 

監察院表示,即使此案國防部在金錢並未遭受損失,但導致公股銀行承受巨額貸款呆帳,且籌建獵雷艦採購案的建軍備戰任務以失敗收場,並遭受社會輿論訾議,強烈斲傷國防部及海軍形象。

 

糾正金管會方面,監察院表示,金管會2016年12月30日,明知慶富公司的陳情為要求第一銀行放寬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無涉金管會規定,非屬金管會權責範圍,然而事後慶富公司確實藉由此次拜會金管會,藉此達成放寬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以取得資金。監察院說,金管會處理本件涉及金融機構與借款戶間的個案,相關作為並不恰當。

 

此外,監委表示,國防部、第一銀行及慶富公司沒有簽訂三方合約的情況下,國防部無法確認慶富公司貸款的資金流向,當時金管會若派員到銀行進行金檢,才有可能儘速釐清慶富公司貸款的資金流向。監委呼籲金管會應就本案相關處理作為進行檢討,以利適時提供其他政府機關執行重大案件時更適切的專業協助。

 

至於糾正漁業署部分,監察院認為,漁業署辦理的興達漁港土地標租案,表面上是應漁業團體反映需求辦理,但實際上顯然是為了慶富量身訂做,不無可議,應深切檢討改進。另外,漁業署明知所屬人員於2016年10月前往慶富商議相關事宜,但相關人員的差勤紀錄均刻意不揭露甚至未填差假單,該署竟均默許並核批假單,均有未當。

 

除了糾正國防部、金管會及漁業署外,監委另提出9點意見,其中包括國防部爾後的招標案中,應避免發生正副召集人同時缺席的情形;本案有評選委員對評選項目的評分逾配分標準;國防部與慶富簽約後至解約前,慶富相關作業進度落後,卻僅按日計罰5822元,實難達「懲罰性罰款」意旨;工程會應檢討法令是否應修正;依現行政府採購法的評選制度,評選委員必須對含括非其專業的全部評選項目進行評分等。(生酮名醫採另類療法治「肝膿瘍」卻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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