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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測謊鑑定可當司法證據 刑事局:不應排除證明力

王怡蓁 2019年02月21日 17:35:00
司法院擬修法將測謊結果不得作為證據。對此警政署刑事局21日表達反對立場,指出「不應該禁止將測謊結果作為證據。」(攝影:王怡蓁)

司法院擬修法將測謊結果不得作為證據。對此警政署刑事局21日表達反對立場,指出「不應該禁止將測謊結果作為證據。」(攝影:王怡蓁)

國是司改會議中,曾針對於測謊實質效果做出討論,根據決議,司法院擬將測謊結果不得作為證據,但可以作為偵查手段。司法院為此召開修法公聽,場中支持修法與反對的意見都有,警政署刑事局21日作出回應,認為不應該禁止將測謊結果作為證據。

 

目前我國的現行制度中,最高法院的見解認為,只要符合相關要件,測謊就具備證據力,但不能當成唯一證據。而司法院擬推的版本是,測謊結果不得作為證據,但可以作為偵查手段,或是當作爭執被告、被害人或證人陳述證明力的彈劾證據。

 

警政署表示,測謊鑑定不只是針對被告,同時也是排除無辜者以及為被害人申冤,對於是否排除測謊作為證據,應從測謊準確度、國外的立法例以及是否可協助法院發現真實來審慎綜合考量。

 

刑事局鑑識股長:測謊具高準確度,不應排除證明力

 

刑事局鑑識股長周茜苓表示,測謊具有高準確度,目前刑事局的測謊鑑定結果平均準確度達96%以上,且日本以及美國20個州採用測謊作為證據,甚至在美國新墨西哥州州證據法規範「測謊證據容許性」的審查條件。

 

過去測謊中,也有協助釐清無辜者的案例,刑事局鑑識科長葉家瑜指出,像是中橫公路雙桶屍命案,一開始將協助兇嫌棄屍的三名友人列為共犯,但在測謊後,發現棄屍友人並非共犯,因此排除他們的嫌疑。

 

刑事局也指出,法務部召集國內鑑定機關研議,建立全國統一的標準,確保人員及規範達到高準確度,且在測前也排除不適合測謊的情況,包含生、心理不適等狀況,可減少誤判。

 

刑事局科長葉家瑜認為,不應該完全排除測謊鑑定的證明力,因為刑事局為能抽絲剥繭,不放棄任何機會,也希望能將測謊鑑定結果作為協助、輔佐院檢在審判上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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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擬禁用測謊結果當證據 專家:測謊平均準確度96.56%
關鍵字: 測謊 證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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