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傾一時淪階下囚 中國「網路沙皇」魯煒受賄判14年

國際中心 2019年03月27日 10:01:00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受賄一案。(中新社)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受賄一案。(中新社)

在中國的網路發展過程中,有位官員曾被稱為「網路沙皇」,自2013年至2016年間,出任國家網信辦主任的他,專門負責中國網路上的政治審查和防火牆建設,被稱是「中國互聯網的守門人」,他是中國中宣部前副部長魯煒。

 

 

「網路沙皇」獲判14年

 

《新華社》報導,浙江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26日,對前中宣部副部長魯煒受賄一案進行宣判,對魯煒以受賄罪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377萬元)。

 

 

法院將對先前受賄所得財物,及其所產生的利息進行追繳,且上繳國庫。對此判決,魯煒當庭表示服從判決,將不再上訴。

 

 

十九大首位被雙開大老虎

 

雖曾權傾一時,但魯煒卻是中共十九大後首位被「雙開」的大老虎,2017年落馬之際,一度讓不少人感到振奮,但不久後卻發現,對網路的限制不僅沒因他落馬削減,反而愈來愈嚴格。

 

曾被稱為「網路沙皇」、前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中新社)

 

報導指出,多年來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從2002至2017年,先後擔任新華社秘書長、副社長,北京副市長、國家網信辦主任、國新辦副主任和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的他,濫用自身職權,以在職務晉升及工作調動等項目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與索取財物,共計約人民幣3200萬元(約新台幣1億4688萬元)。

 

關鍵字: 魯煒 中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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