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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陳水扁弄錯了 黨產會沒有凍結國民黨工薪水

林雨蒼 2019年05月07日 00:00:00
陳水扁說,「人家要發員工薪水,可以把它凍結起來,讓他們發不出薪水嗎?」引發不小爭論。(攝影:李景濤)

陳水扁說,「人家要發員工薪水,可以把它凍結起來,讓他們發不出薪水嗎?」引發不小爭論。(攝影:李景濤)

前總統陳水扁在他的口述歷史回憶錄「堅持」新書發表會上提到黨產問題時說,「人家要發員工薪水,可以把它凍結起來,讓他們發不出薪水嗎?」

 

身為前黨產會的兼任委員,我可以說,陳水扁前總統所收到的訊息恐怕有很大的問題。

 

依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黨產分為正當財產與不當黨產,正當黨產就是「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其餘的則推定為不當黨產。不當黨產如果該黨需要動支,有兩種可能:符合公法的法定義務(如稅捐),以及符合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提計畫跟不當黨產委員會申請,並由不當黨產委員會許可的用途。但這兩種管道動支的錢,未來在算總帳的時候還是會一併討回。

 

不當黨產委員會在調查國民黨相關的戶頭後,發現國民黨有數個戶頭。若是以寬鬆認定來看,永豐銀行的戶頭,在2016年時屬正當來源收入約六億元,扣除當時已支出的約二十億後,已經是負的。因此,不當黨產委員會認為這個戶頭裡面剩餘的資產都屬於不當所得,應該予以凍結。更何況,國民黨當時還有其他政治獻金收入的戶頭,裡面的金額高達八千萬,也是合法取得,不致無法發出薪水。因此,不是黨產會不讓國民黨支付黨工薪資,是國民黨故意不用合法收入發放黨工薪資。

 

但就算戶頭被凍結,國民黨還是可以按照組織營運需要,向黨產會申請動支。因此,中國國民黨後來陸續從永豐帳戶、台銀支票等被凍結財產中,申請花在黨工所需費用及賄選罰鍰等的費用。針對這些申請的費用,黨產會都有整理出表格,大家都能參考。

 

因此,陳水扁的說法誤會了兩件事。第一個,當時國民黨仍有其他合法收入可以發放薪水,是國民黨自己堅持不動用合法收入。第二個,國民黨後續早就依據黨產條例申請使用這些錢來做使用。無論是法定義務或是符合許可要件辦法,這些錢只是暫時讓國民黨動用,未來在算總帳的時候,國民黨還是得還給國家。

 

雖然查黨產的基礎是由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所打下的,但在此我還是希望能提醒,評論公共事務很棒,但相關資料務必閱讀完整,切勿就片面的印象隨意發表評論,這樣不只造成公共討論的混亂,也會傷害自己的公信力。

 

※作者為自由軟體工作者,公民記者,曾任黨產會兼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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