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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卓榮泰稱蔡賴沒共識就依規辦初選 賴清德急赴中執會

張家銘 2019年05月22日 15:03:00
(攝影:張家銘)

(攝影:張家銘)

民主進步黨主席今(22)日於中執會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去年12月29日,我參加黨主席的補選,在政見發表會我公開的表示過,「我會公平、公正、公開地辦理黨內各項公職人員的初選提名,包括總統跟立委。」所以黨章、制度怎麼規定,我就必須怎麼做,所有參與初選的先進同志也都一體適用,身為黨員直選的黨主席,我受到這個制度的保障,我有義務和責任要來保障這個制度,我必須對全體黨員負責,我也必須對台灣未來民主的歷史負責。

 

各位記得,3月6日中常會、3月13日中執會,在場也是各位,兩次會議議決所公布的總統提名初選公告,中央黨部所據以執行的初選辦法、流程、以及採用的民調方式,在當時都經過大家通過,這是經過黨內多方討論所形成的共識,也是集合黨內前輩菁英智慧的結晶,已經行之多年,是為了讓黨內各類公職的初選制訂的,並且適用於所有的參與者,絕不是為任何個人單獨制定。這套制度能存在迄今,運作無礙,彰顯了黨初選制度的民主價值和進步性,不論總統初選有幾位登記參選,制度的公平性都不應該受到影響,只有制度被嚴格遵守,才能贏得黨內外人士的信心。

 

在總統提名初選辦法公告之後,中央黨部盡一切努力維護制度的尊嚴,盡一切可能促使參選人建立更多共識、促進內部團結,以贏得最後的勝選,我們沒有一刻背離過這個民主機制與勝選目標。我要非常感謝陳菊秘書長、蘇貞昌院長、柯建銘總召、鄭文燦市長,你們的無私與辛苦,這段時間協調小組或分工或集體聚會十幾次,嘗盡各種可能提出許多建議,我們絕對不放棄所有的努力,但如果協調到最後,參選雙方還是無法形成共識,那麼我就要遵守黨內既有的制度規範與已經公告的規則辦法,不能在已經完成初選登記、程序進行中,再片面修改比賽規則。黨內初選辦法的修改,除非在協調階段雙方合意按程序進行合理的調整,否則必須依照制度在選舉公告前提出並完成,或是依照制度適用於下一次,這是基本的道理、程序的公平與正義。我們黨歷年來都如此,今年也不能例外!

 

1986年建黨以來,民主進步黨與台灣的命運、國家的生存發展就緊緊扣連在一起,黨的制度不是為了贏一個人、贏一次選舉,而是要贏得社會認同、人民的肯定和支持,這樣黨才有能力守護台灣,讓台灣贏得國際的尊重。我曾經告訴國人同胞,我們要努力「讓台灣再一次因民進黨而偉大」,所以我們要極力呵護這個黨,不能讓黨受到任何傷害,黨要堅持走在正道之上,我們永遠不能忘記創黨的初衷,對人民的承諾!

 

我希望大家思考,我們今天坐在這裡,和3月13日坐在這裡,難道3月13日是如同兒戲般通過那樣的公告嗎?以後的歷史告訴我們,3月13日兒戲,我們今天用另一場來把它毀滅掉,我不能讓這樣的事實存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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