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故宮職員頻違規赴中參展 立院批「鬆散」

黃驛淵 2016年11月04日 16:15:00
不只故宮前院長馮明珠逕自修改縮短赴中管制期,就連故宮內部職員都有樣學樣,前往中國參展卻未依照規定申請許可。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出版的預算評估報告便重砲批評,故宮管理太鬆散。(攝影:陳駿碩)

不只故宮前院長馮明珠逕自修改縮短赴中管制期,就連故宮內部職員都有樣學樣,前往中國參展卻未依照規定申請許可。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出版的預算評估報告便重砲批評,故宮管理太鬆散。(攝影:陳駿碩)

故宮前院長馮明珠日前自行縮短赴中管制年限引起軒然大波,除了政務高官遭質疑「自審自核」,不少故宮職員也偷跑,前往中國參展卻未依照規定申請許可,回國後,也沒依規定填寫報告。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出版的《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便批評,故宮「內部管理鬆散有待改進」,明明訂有相關規定卻「形同具文」,要求故宮改善。


對此,故宮副院長李靜慧表示,針對故宮過去的內控跟內部管理問題,已經詳加檢討,並重新要求職權確實依照相關法規辦理,未來赴中職員事前、事後都必須依規定申請許可並繳交報告。


立院預算中心指出,根據規定,故宮簡任第11職等以上及政務人員須經內政部許可後才能赴中,至於簡任第10職等以下公務員,則須向故宮申請,回台後也須填寫意見反映表。而故宮2013年11月7日訂定的「國立故宮博物院職員申請赴大陸案件作業流程表SOP」也規定,除公務人員外,故宮聘任人員、駐衛警、約聘僱人員、政務人員也納管,只要參與兩岸交流活動,事前都應填寫申請表格,返台後並須填寫返台意見反映表。

 

根據規定,簡任第10職等以下公務員只要參與兩岸交流活動,事前都應向故宮申請,返台後也須填寫返台意見反映表。(湯森路透)


但立院預算中心引用監察院調查指出,故宮祕書室一名編審及安全管理室一名辦事員,以故宮消費合作社的理事身分赴中辦理參展事務,卻未提出申請;其中一人坦承並未申請就赴中,另一人則稱自己有事前申請,但故宮人事室卻未留存5年內申請資料供查證。另有一名保存處「雇員」以故宮消合社理事身分赴中,同樣未事前提出申請。而這三人返台都沒有依法填寫任何報告或意見反映表。

 

人事、政風單位竟沒留資料 要查困難


因此,立院預算中心在評估報告中批評,故宮赴中職員事前未依法提出申請許可,返台後也未依法提出返台意見反映表,且人事單位及政風單位未妥善保存檔案,導致監察院無法具體查證所屬人員赴中狀況,「顯示機關內部並未掌握法規落實情形」。


李靜慧表示,過去這些現象主要發生在已結束經營的員工消費合作社,有些理監事由故宮職員兼任,被派往中國參加商展,但因為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身分是故宮職員,加上用的並非公務預算,以為與公務無關,因此沒有提出相關申請及報告。


她表示,經監察院及立院預算中心報告指正後,目前類似的狀況都完全禁止,故宮所有職員現在要去中國,都必須先申請,回國後也要檢附報告。此外,過去人事室未留存、妥善保管相關報告及申請表,也已一併要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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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故宮 馮明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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