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將33筆「228檔案」移歸國有 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遭駁

王怡蓁 2019年07月25日 19:50:00
國民黨不服促轉會要求其將33筆228事件的政治檔案移歸檔案局,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25日遭駁回。(資料照片/陳駿碩攝)

國民黨不服促轉會要求其將33筆228事件的政治檔案移歸檔案局,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25日遭駁回。(資料照片/陳駿碩攝)

促轉會於今年5月曾發函要求國民黨將33筆228事件的政治檔案移歸檔案局,但國民黨不服,要求申請復查,但促轉會尚未做成決定,國民黨便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25日駁回國民黨的聲請,北高行指出,檔案局收藏水準高,不會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不符合急迫情事,因此駁回聲請。

 

去年10月,國民黨向促轉會通報4萬3095筆檔案,有2萬筆非政治檔案,有33筆則是涉及228事件,包含中央當局對台灣二二八事件之反應與措施」、「台灣謝雪紅處分案」、「蔣渭川跨黨嫌疑案」、「台灣事變之真相」、「請將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撤職查辦」、「中國國民黨戡亂建國總動員方案」等案件,涉及當時國民政府、民間各界對事件的處理意見,以及事件中的活動紀錄等。

 

今年5月3日,促轉會發函,要求國民黨於30日內將33筆檔案原件移歸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民黨不服處分,向促轉會申請複查未果,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原處分執行。

 

今合議庭指出,檔案局在檔案保管、典藏與應用事宜,相關作業標準、技術、設施、環境等均達國際水準,能確保檔案移轉後,不會造成檔案毀損、滅失「難以回復損害」情事。檔案局從89年籌備至今,已完成超過21公里長之檔案,還收有國家文化總會等35個機構或個人捐贈檔案100餘公尺。因此,不會發生國民黨主張的「難以回復損害」情況

 

另外,合議庭認為,促轉會要求30日內完成移歸,雖然檔案是私有財產,但納入國有是因為與公益有關,原處分只是要求將檔案移歸檔案局,不會讓檔案不見,也不符合國民黨主張的急迫情事。

 

既然不符合「難以回復損害」及「急迫情事」,因此合議庭認為,沒有聲請權利保護的必要性,因而駁回國民黨的聲請。(華航空品處小組長涉圖利2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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