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沒進立院報告私菸案被罵翻 府:憲政慣例可不列席

上報快訊/王良博 2019年09月23日 11:10:00
陳菊沒進立院23日私菸案報告挨轟,府表示依憲政慣例,府幕僚不必出席委員會,但仍委由府副秘書長施克和(圖)到場。(李智為攝)

陳菊沒進立院23日私菸案報告挨轟,府表示依憲政慣例,府幕僚不必出席委員會,但仍委由府副秘書長施克和(圖)到場。(李智為攝)

國安私菸案持續延燒,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3日邀請相關單位進行專案報告。專案報告原邀請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華膳空廚董事長葉菊蘭出席,但兩人都請假,引來國民黨籍召委費鴻泰批評規避監督,總統府則回應,按照憲政慣例,總統府秘書長不會到立院報告,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也是如此。

 

專案報告原先邀請陳菊、葉菊蘭等人都將出席,但23日一早兩人都請假,分別改由府副秘書長施克和、華膳空廚總經理安隆祺出席,讓專案報告一開始就炮聲隆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費鴻泰要求施克和打電話叫陳菊前來,但施克和回應,過去總統府官員出席立法院專案報告的慣例,府秘書長確實可以不出席。費鴻泰則反批,過去慣例是要召委同意,官員才可以不來。

 

另外,華膳空廚總經理安隆祺表示,葉菊蘭另有公務,因此不克前來,但費鴻泰無法接受,要求安隆祺打電話叫葉菊蘭出席。

 

費鴻泰批評,私菸弊案發生地點在總統府,陳菊卻藉故不到、規避監督,要嚴厲譴責陳菊不接受人民監督。葉菊蘭一年領好幾百萬元高薪,但發生弊案卻不來立法院報告,碰到事情就龜縮,「不知道交通部怎麼派這種人坐領乾薪」,同樣強烈譴責。

 

後續總統府發出聲明,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一款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法機關,是行政院而非總統府或總統幕僚。府秘書長除於立法院審查本府預算案及審查本府主管法案時列席備詢外,不應立法院之邀進行報告,以符憲法規定與憲政慣例。

 

此外,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前府秘書長楊進添就兩公約、廣大興案等事項,前府秘書長曾永權就甘比亞斷交案,曾受立院相關委員會邀請,同樣依相同憲政慣例、以府函婉復不予列席。

 

總統府強調,雖然基於憲政慣例,總統及府幕僚不必出席委員會,但基於對立法院的尊重,委由施克和率政風處長至財委會向立委說明。

 

府方也指出,有關特勤人員涉私菸案,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依照總統府慣例,秘書長不干預軍職人員事務,總統蔡英文也已指示國安局長邱國正主責私菸案的行政調查懲處。(國安局長:私菸懲處會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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