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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閔聲觀點:當太陽升起 彩虹終將浮現

鄭閔聲 2016年11月19日 10:00:00
信仰虔誠的教徒,依據耶穌出生前的舊約聖經,堅信「家庭」就只能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既然造物主能創造出思想、稟賦差異極大的人類,為什麼每個人心中理想的家庭,就只能有一種型態?(攝影:李昆翰)

信仰虔誠的教徒,依據耶穌出生前的舊約聖經,堅信「家庭」就只能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既然造物主能創造出思想、稟賦差異極大的人類,為什麼每個人心中理想的家庭,就只能有一種型態?(攝影:李昆翰)

11月17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正式審查婚姻平權法案。當天清早,來自全國各地的兩萬名反同性婚姻民眾,就將立法院外的濟南路廣場擠得水洩不通,會議期間,他們不斷高聲呼喊口號表達抗議,部分激動的示威者甚至翻牆衝進立法院內,要立委不得強行通過這項沒有社會共識的法案。

 

在場外劍拔弩張的氣氛下,朝野黨團最終簽下協商結論,未來委員會將先舉辦兩場公聽會,再討論修法;但本會期結束前,婚姻平權法案必須完成初審。這項協商結論,雖讓僵持不下的正反雙方,找到一個暫時妥協的平衡點,但未來在公聽會或法案二度進入審查時,類似衝突仍極可能再次發生

 

當天坐在立法院內裡,聽著一牆之隔的示威群眾,一會兒愉悅合唱輕快的哈雷路亞,一會兒又憤怒地要求提案修法的立委尤美女踹共,我心裡浮現一個難解的疑問:能用如此歡樂的歌聲讚頌自己信仰的造物主的這群人,為什麼也能以高壓冷酷的手段,阻擋在他們心目中同樣出於「造物主」之手的另一群人,爭取平等權利。

 

當自己一輩子視作唯一且理所當然的規則遭到挑戰,每一個人都會出於本能地排拒防衛。就像哥白尼15世紀提出地球圍繞著太陽轉的「日心說」時,也被視為異端,絕大多數人都想當然耳地認為,上帝創造了世界與人類,人類生存的地球當然應該是世界中心。但600年後過去,太陽系如何生成對科學家也許還是個謎,但絕對和聖經裡的創世紀故事大不相同。

 

同樣地,信仰虔誠的教徒,依據耶穌基督出生前就已存在的舊約聖經,認定「家庭」就只能是「一男一女結合」,而且應該3000年、甚至直到末日來臨前都不能有任何改變,似乎也有些不切實際。既然獨一無二的造物主,能創造出體格、思想、稟賦都有極大差異的人類,為什麼每個人心中理想的家庭,就只能有一種型態?

 

部分看似「較為」溫和理性的反婚姻平權人士,強調反對修法的理由是這項議題缺乏溝通與社會共識……這些,也全都是似是而非的謬論。

 

首先,婚姻平權這項議題,早在2013年就已經在社會上引起廣泛討論,反對同性婚姻陣營今天提出的種種質疑,包括同性婚姻將造成性開放、影響下一代性觀念、甚至不入流的同性戀將帶來傳染病、同性婚姻等於開放人獸結婚等,早在過去3年間不斷地被解釋說明,證明這些質疑全都是想像與扭曲的產物。若真有缺乏溝通,也不是支持平權者不願開口,而是恐同人士選擇矇上眼睛。

 

至於缺乏社會共識這點,我想問的是,「共識」的定義是什麼?如果共識意味著全體成員一致同意,那歷來的政府沒有一項政策具有足夠正當性,台灣也沒有一次足以代表民意的民主選舉。

 

除非選擇到荒島上過著離群索居的生活,否則人生在世,一定會不斷面對與其他人意見不合的時候;每一個人都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但也總有不如己意的時候,這時候,你可以選擇尊重。尊重和接受,是不一樣的概念。

 

舉例來說,我一輩子都不會喜歡在上班時間聽到令人頭疼的哈雷路亞,就算只有一個人在路邊引吭高歌,只要不對我造成實質傷害,我願意尊重演唱者的自由權利。想結婚的同性伴侶,追求的不是所有人的祝福,只是卑微地希望能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獲得平等權利,反對的人們就算不能接受同志相愛,但連別過頭去的形式尊重都做不到嗎?

 

對因為信仰而堅決反對婚姻平權的人而言,如果台灣這個2300萬人口的國家,通過一項讓相愛的同性伴侶可以結婚的法案,造物主創造的世界就會為之崩壞,未免也太看不起全能的神了吧。無論發生任何事,依舊指引無數人通往天國的道路,不就是祂該幾千年來不間斷扮演的角色嗎?

 

對於仍在為自己或親友權利而努力的人們,我想說的是,無論雨下了多久,放晴的時候終將到來,當太陽再次露臉時,我們就能開始期盼天邊的那一抹彩虹。

 

我非常期待。

 

※作者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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