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級飯店食材過期 國賓、圓山、晶華均被開罰

上報快訊/林育萱 2019年12月20日 10:20:00
多家五星級飯店被稽查出食安問題。照片為示意圖,與此新聞無關。(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多家五星級飯店被稽查出食安問題。照片為示意圖,與此新聞無關。(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衛福部食藥署今年稽查全台58家國際觀光旅館、五星級飯店,發現部分餐旅業使用的食材不合格、甚至過期的情況。被點名的知名飯店包括國賓、圓山以及晶華等,遭開罰6萬至30萬不等的罰鍰。

 

食藥署稽查的項目包括旅館內餐飲業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等相關規定,並抽驗116件產品,結果發現12間飯店違規。

 

 

台北圓山飯店表示,因為叫錯食材,又沒有馬上處理,因此將誤叫的油麵放著不管導致逾期,強調絕無提供給消費者食用,今後也會加強內部管理。

 

國賓飯店也表示,5月時因為叫錯食材,未使用欲退回,並將食材暫存廚房內冰箱冷藏,結果廠商尚未取回;衛生局稽查後發現該食品過期兩天,懲處並限期改善,改善後通過合格複查。

 

衛福部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周珮如指出,逾期食品以乾貨居多,正因可以久放,反而容易被忽略,被查獲的逾期食材包括麵條、紅椒粉、紫菜、五香粉,也有冷凍的酒釀湯圓等,逾期短至幾天、長至半年。

 

而檢驗後有2家食品不符規定,包括台北君品大酒店的豆干絲檢出過氧化氫陽性、台東日暉國際渡假村麵條檢出防腐劑苯甲酸,其供應商分別遭開罰3萬元。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2項,於17日公告訂定「旅館業附設餐廳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未依規定實施並符合HACCP之業者,將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緩;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再申請重新登錄。(仿韓國瑜「神秘手勢串連」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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