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印太地區長程打擊武器部署爭論

舒孝煌 2021年08月24日 07:00:00
長程武器部署雖較為安全,也較無政治顧慮,但成本更高,而且對機動或堅固目標摧毀效果更有限。(維基百科)

長程武器部署雖較為安全,也較無政治顧慮,但成本更高,而且對機動或堅固目標摧毀效果更有限。(維基百科)

為應對中國及俄羅斯「反介入/區域拒止」(anti-access/area-denial, A2/AD)威脅,美國各軍種均發展長程打擊火力。然而今年(2021)4月,美國空軍將領批評陸軍長程打擊武器發展,引起部署長程打擊武器的辯論。
 

美軍重新重視長程打擊能力

 

美國國家戰略轉向大國競爭,印太司令部已警告,中國可能侵入台灣,北約也擔心俄羅斯侵入波蘭或波羅的海的北約東部前線,因此美軍必需能迅速與敵軍交戰,並運用長程火力阻止敵方達成目標。

 

美國各軍種都在投資發展長程打擊能力。空軍發展B-21轟炸機,及下一代巡弋飛彈、空射極音速飛彈等;海軍及陸戰隊部署艦用及岸基武器,包括艦載極音速助推—滑翔武器,以及可攻擊濱海區域海上目標的車載式反艦飛彈,同時也強化「擊殺鏈」(Kill Chain),以便在更遠距離發現、追蹤及打擊目標。

 

美國陸軍同樣也計畫部署遠程武器,2018年的《陸軍現代化戰略》(Army Modernization Strategy, AMS)中,訂下6項優先計畫,並推動「多領域作戰」(Multi-Domain Operation, MDO)概念,包括長程精準火力、下一代戰鬥車輛、未來垂直舉升、陸軍網路現代化、防空及飛彈防禦、士兵致命性。其中長程精準火力是第一優先,包括新一代火砲、射程超過1,000哩的飛彈,預計在2020至2024年間花費57億美元。
 

陸軍長程打擊武器面臨問題


美國部署陸基長程武器雖有其迫切需要,然而也會面對諸多問題:
 

1、成本效益。目前美國陸軍計畫發展的長程精準火力包括:

 

(1)精確打擊飛彈(Precision Strike Missile, PrSM),取代現役陸軍戰術飛彈系統(Army Tactical Missile System, ATACMS),射程超過500公里,彈頭重200磅,使用慣性導航及衛星定位(GPS)導引,適合攻擊固定目標,每枚成本約120萬美元,M142高機動性多管火箭載具(HIMARS)可攜帶2枚。
 

(2)中程能力(Mid-Range Capability, MRC),涵蓋500至1,500公里範圍。陸軍先行採購標準6型飛彈Block1/1A,具備對空及對地雙模式,射程420公里,每枚成本約430萬美元;戰斧飛彈射程達1,600公里,1組發射車連飛彈成本為150萬美元。另外也打算延長PrSM的射程至2倍,國防先進研究計畫署(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DARPA)也在發展中程極音速滑翔武器,但成本更高。
 

(3)長程極音速武器(Long-Range Hypersonic Weapon, LRHW),使用火箭推進由海軍及陸軍聯合發展的「共同極音速滑翔彈體」(Common Hypersonic Glide Body, C-HGB),射程可達2,775公里,海軍版的LRHW稱為「傳統快捷打擊」(Conventional Prompt Strike),由潛艦及水面艦發射,可與陸軍系統共用發射箱。然而其成本極高,一枚至少在4千萬美元以上。


短程武器雖然較為便宜,但需前進部署;長程武器部署雖較為安全,也較無政治顧慮,但成本更高,也限制採購數量,而且對機動或堅固目標摧毀效果更有限。相較而言,海、空軍作戰飛機可重覆掛彈再起飛接戰,空射武器成本均較為便宜,若加上基地支持設施,成本還更高。

 

美軍多次載運THAAD裝備至韓國星州郡,皆遭當地民眾抗議。(湯森路透)

 

2、射程評估
 

在武器重量限制下,長程武器需要更大的助升火箭(及更多燃料),達到足夠高度及射程,也就限制彈頭的威力,且需要更複雜的導引系統,因此愈是遠程的飛彈,成本就愈高。在日本、菲律賓或第一島鏈上其他基地,距離中國大陸海岸線至少800公里,若要攻擊大陸沿海區域的防空飛彈等目標,陸軍需要更遠程的武器。若在關島或美國本土部署極音速武器,雖可打擊內陸目標,然而成本更高。
 

海軍也有同樣困境,中國A2/AD威脅迫使航空母艦退至第一島鏈之外,限制其打擊範圍。然而,若派遣由美國本土或關島、迪亞哥加西亞(Diego Garcia)、澳洲北部等地起飛的轟炸機,透過空中加油延伸航程,可在中國防空武器的射程之外發射長程精準武器,如AGM-158B延程型聯合距外打擊飛彈,射程達1,000公里。戰略飛彈潛艦也可由水下發射潛射戰斧飛彈,也較水面艦或陸上基地隱匿。
 

3、指揮引導
 

長程武器的目標蒐獲也是挑戰。距離愈遠,飛行時間愈長,打擊移動目標就愈不精準。但作戰飛機則能在更短距離以自身攜帶感測器接戰目標,減少時間延遲,具先進感測系統的戰機則可為長程武器進行中繼導引,以打擊機動目標。為協助偵測目標,陸軍已進行一系列努力,包括「機載偵察及標定多任務情報系統」(Airborne Reconnaissance Target Exploitation Multirole Intelligence System, ARTEMIS),以商務客機改裝,4萬呎高度時可偵測數百哩外目標;「大型地面層系統」(Terrestrial Layer System-Large, TLS-Large)為車載式電子情報及電子戰系統;採購MQ-1「灰鷹」(Grey Eagle)無人機;以「未來無人機系統」(Future Tactical Unmanned Aerial System, FTUAS)取代RQ-7,支持旅級以上單位情監偵任務;發展太空感測系統,運用低軌道商用及軍用衛星;發展「融合計畫」(Project Convergence),以此系統加入全領域指揮管制體系(Joint All-Domain Command and Control, JADC2),各軍種都能分享跨聯合網路蒐集的情報資料。
 

4、政治限制
 

若要說服第一島鏈國家部署攻擊中國大陸的武器,恐怕會引起政治困難。2017年3月,美國在韓國部署「終端高空防禦系統」(Theater High Altitude Area Defense,THAAD),引起韓國國內反彈,以及中國制裁。後來文再寅政府對部署THAAD保持謹慎,但從2020年11月起,美軍多次載運THAAD裝備至韓國星州郡,再遭民眾抗議。
 

2018年,美國退出1987年與前蘇聯簽訂的《美蘇銷毀中、短程飛彈條約》(Treaty between the U.S.S.R. and the U.S.A. on the Elimination of Their Intermediaterange and Shorter-range Missiles, INF),簡稱《中程飛彈條約》,2019年失效,俄也宣布暫停履行條約。

 

接著時任美國國防部長艾斯培(Mark Esper)表示將在亞太地區部署中程飛彈,並與盟國磋商,日本、韓國都可能成為部署地點。美智庫「戰略與預算評估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Budgetary Assessments, CSBA)2019年5月報告指出,日本的九州、琉球,以及菲律賓呂宋島、民答那峨、巴拉望等地都是適合的地點。
 

2019年中國即已警告亞太國家若允許美國部署陸基飛彈,將會遭到制裁。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2019年8月中日韓三國外長會議上分別警告日本及韓國,若部署美國中程武器,將嚴重影響雙方關係,不過當時日本外相河野太郎反駁指出,中國飛彈射程亦涵蓋日本,應先收斂其軍事行動。俄亦警告,指部署美國飛彈的國家就是俄羅斯的潛在核打擊目標。


空軍的部署相對靈活,除駐韓、駐日的空軍基地外,尚可運用夏威夷、阿拉斯加、關島、迪亞哥加西亞,或者在「太平洋嚇阻倡議」(Pacific Deterrence Initiative, PDI)下分散部署的基地,例如天寧島、塞班島或威克島等。空軍已多次進行轟炸機「動態武力運用」(Dynamic Force Employment)驗證,從關島或美國本土起飛,經由空中加油後前往西太平洋或南海等地,展示「戰略可預測、動態不可測」的動態武力運用能力,不僅可以精準武器攻擊陸上目標,也可配備反艦武器打擊海上目標,展示以空制海能力。
 

美軍迫切需要有效反制中國A2/AD的作戰能力


今年4月,美國空軍全球打擊司令部雷伊上將批評陸軍發展陸基極超音速武器計畫「愚蠢」,他認為空軍轟炸機足以擔任相同任務,且已證明部署靈活性。但美國企業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AEI)專家塞耶斯(Eric Sayers)指出,長程打擊應是一項協同任務,在各軍種間建立打擊力量的冗餘部署是一種戰略,可提高部署彈性,也增加解放軍反制的困難。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飛彈防禦計畫主任卡拉科(Tom Karako)則表示,各軍種應該探討如何協同作戰。

 

陸軍參謀長麥康維爾上將(Gen. James McConville)也辯護指出,美軍在太平洋地區需要長程打擊能力,提供作戰指揮官多重選項供其運用。中國A2/AD能力威脅第一島鏈國家及美國海、空軍基地,陸軍長程武器將使美軍具備有效反制能力,其他短/中程武器也可以部署在歐洲,反制俄羅斯威脅。


鑑於長程武器本身、指揮導引體系,以及周邊設施的高昂成本,美軍必須對各軍種的長程打擊能力進行全面效益評估,整合陸軍及陸戰隊的制海作戰能力,合作開發相關作戰概念,補充海軍及空軍的作戰。最後,陸基武器必須確保能獲得可靠的部署基地,前進部署至亞太國家所引發的後續政治效應,更須納入評估。

 

※作者為國防安全研究院中共政軍與作戰概念所副研究員。本文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本評析內容及建議,屬作者意見,不代表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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