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湧專欄:1979年 人權概念的回歸

傅國湧 2017年02月25日 07:00:00
人權概念在中國幾乎都被遮沒了,以至中國人對此極為陌生,因而1949年以後的民間思想者中,具備強烈的人權意識者並不多。(湯森路透)

人權概念在中國幾乎都被遮沒了,以至中國人對此極為陌生,因而1949年以後的民間思想者中,具備強烈的人權意識者並不多。(湯森路透)

翻20年前的讀書筆記,看到薩哈羅夫勃列日涅夫時代論蘇聯社會的一段話,他說:

 

「成千上萬生氣勃勃和看來是安於天命的人在矗立於莫斯科空際的、漂亮的新阿爾巴特摩天大樓腳下來來往往,但是,在這一堵牆後面,可也不僅在我們這裡,隱藏著參觀者難以瞭解的許多事實,隱藏著眾多人間的不幸、艱難、兇暴、殘忍、極度疲憊和麻木不仁,凡此種種積累了數十年,損害著社會的基礎。」正是在極為艱難的、充滿了迫害的處境中,他和極少數的知識份子仍然堂堂正正地發出道義的聲音,以公開信或政論等方式,而不是冷嘲熱諷的中國式雜文,雜文常常流於情緒的宣洩,刺激或扭曲人心。正是他們的言論、看起來微弱的言論,在強大的極權力量的汪洋大海中起到了難以想像的作用,影響了未來的劇變。當時沒有人看得到,甚至他們自己也未必想到過,有一天,龐大的蘇聯帝國會土崩瓦解。

 

他們立言的基礎常常是人權,是每個人的天賦人權,薩哈羅夫說,「與大多數政治哲學武斷專橫相反,人權思想體系就其本質來說乃是多元的,它主張各種社會組織形態的自由,主張不同形態共存,並給人以個人選擇的最大自由。我深信,正是這種自由,而不是來自教條、權威、國家的傳統或政權抑或輿論的壓力,能夠保證那些不可避免地發生在個人、社會、文化和其它許多社會現象中的無限複雜和矛盾的問題得到合理與公正的解決;只有這種自由會給人帶來直接的個人幸福,這種幸福乃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意義。我還深信,全世界對人權的保衛是國際信任與安全的必要基礎,是制止毀滅性的軍事衝突,直至威脅人類本身生存的全球性導彈熱核軍事衝突的條件…」

 

他寫下這些話已經是1978年11月8日,其時中國大陸民主牆運動興起,很快也有人提出了人權問題,雖然在當時眾多的言論中並不十分突出。當年12月,廣州有人寫下了《人權與憲法》一文,發表在民刊《未來》1979年第一期上面,署名「寶集」。文章一開頭就說:

 

「林彪、四人幫踐踏人權!侵犯人權!近來,全國各地報刊一些文章,發出了這類憤怒的揭發和聲討,如晴天霹靂把人們從十年一覺的惡夢中驚醒過來,呵,人權!單是這個詞就使人觸目驚心,對於我們中國人,尤其是青年,它是多麼陌生的呵!

 

記得過去十多年來,人們只能在《參考消息》中見到它,知道在國外,從蘇聯到美國,有為捍衛它而鬥爭的巨大國際運動。在人們心目中,它純粹是外國問題,與我們中國人風馬牛不相及的。當我從報紙上知道中國不僅也存在人權,而且曾遭受十分嚴重的踐踏時,我感到一陣莫名的驚詫,慚愧!」

 

其實,早在1929年胡適、羅隆基他們在《新月》雜誌上就有不少關於人權的文章,羅隆基寫過比較系統的《論人權》的文章,還提出了人權35條。只是在一波一波的革命、鬥爭浪潮中,連人權這個概念都被遮沒了,以至中國人對此極為陌生,在1949年以後的民間思想者中,具備強烈的人權意識的並不多,張九能、林昭都被槍殺了。

 

延伸閱讀:傅國湧專欄-臺灣發現林昭父親的檔案(之一)

 

也因此,1979年任畹町等人在北京街頭發出的《中國人權宣言》(十九條)具有多麼寶貴的意義,只是當時意識到這一點的人並不多。

 

宣言第一條提出:

「公民要求實現思想言論自由,釋放全國思想言論犯,把個人思想寫進憲法和把接班人寫進憲法和黨章是同樣荒謬的,是違背思想言論自由原則的。…世界上沒有什麼神聖的一成不變的合不可侵犯的東西,公民要求徹底剷除神化迷信和偶像崇拜,搬掉水晶棺,改為紀念館,興建周總理紀念館,每年隆重紀念四五運動。把我們從迷信中解放出來。」

 

第五條提出: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個公民有權利要求國家公開國家預算、決算和國民總收入、工農業總產值、公開軍事開支、國家行政開支、科研開支、基建投資和國家稅收總額;公開國家職工總額、工資總額、兵員總額、失業總數;公開職工勞保福利、社會救濟金額和物價零售指數;公開外貿進出口總額和對外經軍援助(包括在野黨和進行武裝鬥爭的黨)、公開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完成情況;公開人口和人口增長情況;職工因公死傷情況;公開各種外交協定;公開財政赤字、內債和外債。」

 

從思想言論權到知情權,在當時的時代氛圍中,能夠提出這些問題,並且使用人權概念,無疑是讓人振奮的,直到幾10年後這些問題依然還是問題。他們並且組成了民間的「中國人權同盟」,創辦了民刊《中國人權》,1979年2月28日,他們以編輯部的名義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體常務委員和法制委員會全體委員寫公開信,當時法制委員會剛剛成立,他們的五點倡議最後一點是:

 

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應當充分注意目前在中國出現的各種踐踏現行憲法的行為,並且在該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內為消滅這種現象而鬥爭。人民要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在適當的時候組織臨時性的公民檢查委員會,以檢查政府及各政黨對憲法及法律的履行情況。人民對於憲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可靠程度的檢驗將由你們的行為提供依據。

 

一個多月後(3月29日),「中國人權同盟」盟員陳旅被逮捕。4月4日,同盟負責人任畹町、高山、李偉在西單民主牆張貼大字報「中國人權同盟再致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的公開信」時遭到拘押,兩天後任畹町還沒有釋放,他們散發《中國人權同盟告各界人民書》傳單披露這些情況時,不無痛地說:「我們認為,在社會主義社會,也同樣存在人權問題」。雖然,他們的聲音是微弱的,很少有人聽見,很快就被淹沒了。他們有關人權的言論無論與薩哈羅夫的論述相比,還是與50年前羅隆基的論述相比,都可以看到明顯的落差,但他們畢竟重新在中國的土地上提出了人權的概念,他們的努力和犧牲都已沉澱成了歷史,那些帶著時代痕跡的人權表述也成了文獻,讓後來者看到這一路走來的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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