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台灣在國際交往上的最重要資產

黃禾田 2023年02月10日 07:00:00
美國用歐盟日本同等級的標準與台灣談判,其中很重要的核心即是台灣的可信賴度。(美聯社)

美國用歐盟日本同等級的標準與台灣談判,其中很重要的核心即是台灣的可信賴度。(美聯社)

隨著中國宣布自 2023 年1月8日起放寬出入境限制,調整其「動態清零」的防 疫政策,2023 年的地球逐漸從百年一見的世界大疫緩慢復甦。然而去年俄羅斯突然入侵烏克蘭,戰爭終止之期未見曙光使歐盟能源供給短缺與經濟委靡,以及美國聯準會與各國央行皆大多採行積極的貨幣政策以抑制通貨膨脹,也因此包括世界銀行(WB)行長和國際貨幣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等國際財經領袖皆對今年的全球經濟成長保持不樂觀的態度。在全球經濟普遍下行的情況,台灣受惠三年來的疫情紅利,今年經濟成長預估仍可維持2.53%至 2.75%的經濟正成長,算是國際上的經濟優等生。在總體經濟發展有正面發展之外,另一項台灣有機會發揮影響力且亦應持續關注的議題是美國和日本在今年將在各種場合堆動的數位貿易政策。

 

印太經濟框架為美國國安和印太戰略的主要經濟政策工具

 

首先是美國。美國將中國確立為其在政經軍科上的首要戰略競爭對手,此一從 川普延續至拜登的戰略方向,再次從2022年10月白宮發布國安戰略文件得到確認。拜登的國安戰略指出未來十年對美國確保競爭優勢是關鍵的10年。除了積極推動軍事現代化以保持對中軍事優勢,美國也要在經濟面加強美國經濟實力以及在國際上拉攏盟友。前年底倡議而於去年開展的印太經濟框架(IPEF)即是美國在印太區域發揮經濟影響力的最主要政策工具。IPEF包括四大政策面向 (Pillar):貿易(Pillar I)、供應鏈(Pillar II)、潔淨能源(Pillar III)、公平貿易(Pillar IV),參與者包括美國、澳洲、汶萊、斐濟、印度、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共 14 國。IPEF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這類自由貿易協定(FTA)在兩個面向有所不同,首先是談判議題上不包含關稅減讓和貨品的市場進入與服務業的市場開放等議題,而是美國針對前述四大政策議題召集盟友共同制訂新的國際貿易規則。

 

前年底倡議而於去年開展的印太經濟框架(IPEF)即是美國在印太區域發揮經濟影響力的最主要政策工具。(美聯社)

 

另一項不同在於主導談判的機關,由於美國聯邦政府之中,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的 法定職權為負責經貿談判,然而 IPEF 則是由 USTR 和美國商務部(DOC)分別主持,前者負責貿易政策面向,商務部則負責其他三項。也因此若干 IPEF 的批評者認為IPEF缺乏真正重要的議題而吸引力不足。儘管如此,IPEF仍在去年12月完成首輪的部長會議,除印度外各國皆原則同意 IPEF的四大政策面向。而美國亦將針對供應鏈、潔淨能院和公平貿易等議題與印度另行展開談判。

 

IPEF 的數位貿易條款會是今年美國關注焦點

 

過去三年的疫情發展導致封城、人員移動及物流運輸限制使原本已蓬勃發展的 數位貿易和電子商務更成為後疫情時代的產業重點。所謂數位貿易即是過去電 子商務的擴大版,最簡單定義指的是以網際網路為基礎進行的各類商業行為, 舉凡線上訂房、影音串流、數位廣告等等皆屬其中。也因此國際經貿協定中涉 及數位貿易的相關議題包山包海,從最基本的免課電子傳輸關稅和垃圾郵件防 制,到攸關個人基本權利的線上消費者保護與資訊安全。另外針對被視為推動 數位經濟發展以及涉及國家安全的若干新興科技如人工智慧和量子運算等,許 多數位貿易協定也會將之納為締約方的合作議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國主 導成立的跨太平洋夥伴進步協定(TPP),以及美國退出後由日本召集其餘成 員揪團組成的 CPTPP,與 TPP 差異基本沒有僅有加上全面兩個字。TPP 電子商 務專章可說大致形塑過去10年來數位貿易如何在國際上被討論及規定的方向。

 

在各種數位貿易議題當中,最屬核心的自是保持跨境資料自由傳輸以及禁止資 料在地化。由於數位經濟和數位貿易的發展脫離不了大量的資料傳輸,因此從數位貿易成為公共議題開始,確保跨境電子資訊和資料的自由傳輸以及在避免將電子資料強制保存於國內,這些美國大力主張的要求成為討論跨境資料流的主流。然而有原則就有例外,包括CPTPP在內眾多設有電子商務或數位貿易專 章的經貿協定,也都容許締約國對跨境資料傳輸施加限制,只要締約國能具體 說明該種限制措施是為了正當的公共政策目標。也因此國際上目前針對跨境資料傳輸的討論方向,依照限制的寬嚴程度分為不施加任何限制的美國模式,確 保個人資料保護水準應與歐盟一致否則不得傳輸出境的歐盟模式,以及要求任何資料皆須存於國內的中國模式。這三種模式的基本預設是針對商業自由、個 人基本權、國家安全等不同價值的側重。對三種模式的批評也大致上認為美國的主張過於維護美系大科技企業的市場優勢,而歐盟則是在市場上施加不必要的貿易障礙,至於中國則缺乏實質意義的法治環境。

 

從數位貿易成為公共議題開始,確保跨境電子資訊和資料的自由傳輸以及在避免將電子資料強制保存於國內,這些美國大力主張的要求成為討論跨境資料流的主流。(美聯社)
 

從經貿規則的適用範圍來說,WTO推動的規則自是範圍最廣,然而WTO採取共識決的決策方式使得WTO的談判進展緩慢,也導致各國開始積極以簽訂區 域協定強化經貿連結。另外WTO雖然一直有推動數位貿易成為複邊貿易協定的倡議,且此一電子商務聯合倡議(Joint Initiative on E-Commerce)雖然有包括台灣在內等80幾名WTO會員連署推動,但美歐日等先進工業國及印度南非等 開發中國家彼此於資料在地化和免徵數位稅等議題上立場無法達到一致,也因此原先預計在去年11月舉行的WTO第12屆部長會議將針對電子商務聯合倡議 達成談判的設想仍遙遙無期。加上美國當前政策已不再屬意積極推動自由貿易談判,也不願意重新回到TPP之中。在此情形下,美國倡議的IPEF,可以說是 TPP 的簡化版本。

 

美國將在今年APEC擔任主席國,對美方而言,若能在APEC領袖峰會期間, 宣布IPEF若干重要成果,將是美國外交和對中戰略競爭的重大勝利。然而數位 貿易此一新興議題,先進工業國和開發中國家的發展落差相當明顯,因此美國 如何說服東協成員國將是主要挑戰。

 

日本可能利用擔任G7主席國推動成立國際組織落實DFFT

 

循著上述政策脈絡,日本主張的可信賴的資料傳輸(Data Free Flow with Trust, DFFT)則可能綜合美國和歐盟所主張的價值,而成為新時代的跨境資料傳輸黃 金標準。日本安倍政府在2019擔任G20主席國提出此一概念。根據G20會後各國領袖連署的大阪宣言(G20 Osaka Leaders' Declaration),所謂 DFFT涉及隱私、資料保護、智慧財產權與資安等議題,目標在於促進電子資料的自由流動同時確保消費者和企業對資料流的信任。這裡面信任是一個需要進一步界定的 概念。然而日本在 2019 年的G20舉行期間沒有針對DFFT 通過具體的行動方案,因此 DFFT 也流於概念上的說明。今年日本擔任G7的主席國,日本數位大臣河野太郎在 CSIS 舉辦的研討會上,也表示日本可能考慮在G7會議期間探討成立推動 DFFT 標準制訂的國際組織。對於日本的DFFT倡議,美國亦保持贊 成,在日前美日雙邊領袖會議會後的聯合聲明當中,美日雙方也仍承諾將合作 促進DFFT,雖然並未指出具體的合作方案。若日本真能成功推動國際資料治理 機構(international data governance body)成立,那可能是繼WTO成立以來的另一項創舉。

 

臺美21 世紀貿易倡議的意義在於建立與加強盟友的信任和信心

 

綜觀美國和日本的政策方向,其實不難發現台灣和美國正在討論的臺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亦是走在美日攜手建構新經濟秩序的軌道上。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11項議題當中,其中數位貿易重點是「制訂數位貿易規範,以確保跨境電子傳 輸的貨品或服務免徵關稅、保障線上消費者之權益、加強個人資料及隱私之保 護、並推廣競爭政策之合作等。同時,台美雙方也會強化數位基礎建設的韌性及安全,並確保數位競爭環境的公平性。」大致與CPTPP與IPEF的相關要求相符。而背後顯示的意涵是美國用歐盟日本同等級的標準與台灣談判,其中很重要的核心即是台灣的可信賴度。隨著台灣與美國在1月中就若干條文達成早收共識,此一實質的臺美雙邊貿易協定已經有了很好的開局,然而包括數位 貿易在內的其餘議題則是雙方談判的深水區,亦是美方近年極度重視的議題。台灣做為資通訊電子大國,數位貿易應是與美方談判時相對具有議價能力的議題之一,而數位貿易除了涉及我國經濟發展,亦是屬於國安問題的重要一環, 因此如何適切地兼顧人民權益、產業利益與深化對美關係,將考驗未來經貿談判團隊的智慧。

 

※ 作者為新北市自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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