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從戰爭看見人類遠較其他動物愚昧之處

陳文卿 2023年11月02日 00:00:00
自然法則是一物剋一物,人類位居生物層之最頂端,如果有一天人類慘遭滅絕,將是咎由自取。(美聯社)

自然法則是一物剋一物,人類位居生物層之最頂端,如果有一天人類慘遭滅絕,將是咎由自取。(美聯社)

人類自詡為萬物之靈。力不及虎獅卻可舉萬鈞之重,無羽翅卻能翱翔天空,速度甚於飛禽。甚至目睹天外之光,耳聞千里之音。因為人類可累積知識經驗,善用工具,而突破上天賦予的生物能力。

 

可是人類卻有遠較其他動物愚昧的地方。從俄烏戰爭,以及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間,因累世恩怨而殘忍發動戰爭,想將不同種族的人殲滅,可發現人類擁有任何動物所無的能力,卻恰是人類自我毀滅的魔咒。

 

所有的動物生存基本上是延續生命,繁衍後代,而且僅以滿足基本生物需求為限,但人類的欲求往往遠超過實際生活所需。而且永遠貪得無厭,臨終前一刻仍不斷追求,甚至還要累積財富留給後代。

 

動物是弱肉強食,老虎吃狼,狼吃兔子。但動物除非是爭奪食物或為了交配目的,不會去攻擊同類。且僅以達目的為限,獲勝者奪得食物後不會再繼續攻擊其他同類 。而之所以會相互攻擊,都是因為當下發生衝突。但人類經常自相殘殺卻不僅為爭奪糧食的生存欲求,往往有更大、更多,但實際上卻是虛幻的意識型態。譬如追求歷史使命、民族光榮,甚至於是種族間千百年來的宿仇。

 

動物有時會同類合作共同獵殺獲物,而人類的合作卻去是打群架。糾集成千上萬的部隊,發動戰爭相互攻擊。

 

動物爭鬥僅靠身上的利爪、獠牙,且一次僅攻擊單一個對手。人類發明火砲彈藥,卻可同時殺滅數十,甚至百千對手。然而,發動戰爭屠殺異己,卻忘了這些異己也同樣是人類。

 

生物競爭法則是適者生存,或藉由進化來適應環境。人類卻冀圖改變外在環境來使自己過得更舒適,但無形中讓自然生態產生了巨大的變化,而傷害的自己卻不自知。氣候變遷導致的洪泛、乾旱頻傳,是大自然的反撲讓人類遭受反噬的明證。

 

所謂「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人類擁有超越其他生物所無的智慧能力,並會使用各式工具,其他物種沒有能力傷害人類,人類卻有能力誅滅萬物。自然法則是一物剋一物,人類位居生物層之最頂端,如果有一天人類慘遭滅絕,將是咎由自取。

 

佛經上說,得人身如爪上土,失人身如大地土。因此,有幸生而為人,應善加利用難得的暇滿人身,以其他動物所無的智慧能力來造福有情眾生,為全人類之福祉努力,謀永續發展之道。若竟自相殘殺,相較於動物更是愚不可及。

 

※作者從事環保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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