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請讓青年心甘情願

洪敬舒 2016年08月25日 07:00:00
政府長期放任低薪及減稅,犧牲勞動權益及財政衡平,雖換得血汗經濟的成長,卻擴大貧富差距與階級僵化。(攝影:李隆揆)

政府長期放任低薪及減稅,犧牲勞動權益及財政衡平,雖換得血汗經濟的成長,卻擴大貧富差距與階級僵化。(攝影:李隆揆)

隨著教師退休人口遞增,但在職教師人數又因少子女化而遞減,導致退撫基金的教育人員帳戶自103年起出現支出大於收入。一群青年女教師日前大聲疾呼要求年金改革應溯既往,不應片面要求年輕人「晚退、多繳、少領」,否則將發動拒繳退撫基金。

 

綜觀各國年金制度改革的因應之道,雖不乏「繳多、領少、延後退」的前例,但上述三項作為充其量只是政策工具,並非鐵律,且最終改革能否符合「世代互助」的社會合意,從而落實青年安心與老年安養之雙重要件,方是此次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

 

年金制度不公已引發棄保效應

 

年金制度是奠基於老年經濟安全的保障,不論是「隨收隨付公共年金」(pay-as-you-go financed public pension)體系所標舉的世代互助性質,或是「私人提存年金模式」(funded pension)所強調的個人責任,均蘊含著對老年尊嚴生活的期待。然而,我國年金制度多年下來的演進結果,卻一再擴大各年金體系間的零碎與差異,非僅未能趨於一致,更因職業別與世代別的「差距」而爭議不斷,也益發突顯源自於貧窮社會的風險與衝突。

 

按理,年金是對抗老年貧窮的重要制度。國家透過年金制度有效削減老貧的風險,對青年工作人口而言,正意味著不論職涯成敗,只需成就保險契約要件,在老年後均能經由社會保險獲得充份的生活保障,故良好的年金制度無疑是讓青年放手開創自我人生的鼓勵。

 

然而,當前各年金制度卻因零碎、職業分立和差別待遇等發展歧異,造成少數人過度保障與多數人保障不足的制度反差,讓青年世代愈趨認定自身所繳納的保費與稅捐,不僅缺乏資源配置效率,更難以累積自身的未來保障,就像一紙只剩繳納義務卻難以領回的無效定存,從前述女教師的集體不滿,足見青年世代已泛起拋棄債務繼承的「棄保」(放棄各年金保險)效應。

 

青年貧窮化擴大世代相對剝奪感

 

若要將青年對年金制度不滿的反應解讀為世代對立,倒不如說是發自對青年貧窮的下意識反抗。倘若我國的經濟果實得以合理分配,則當代勞動者所獲得的勞動報酬便與經濟成長相符,自然是倍於前輩世代,即便生育率降低,仍可適度抵消高齡化的人口結構衝擊。

 

然而真實環境卻是政府長期放任低薪及減稅,犧牲勞動權益及財政衡平的政治思維,雖換得血汗經濟的成長,卻擴大貧富差距與階級僵化,導致當代青年面臨前所未有的工作貧窮與財政赤字雙重夾擊,又扛著年金債務,幾次年金改革的連番失敗,使得青年貧窮的不滿,積累成世代的矛盾。

 

對青年而言,不正義的年金形同在弱勢身上榨取更多資源給予優勢者,原本該是世代互助的制度,在分配不均中持續質變,當繳費者不論貧富,均預期到未來必須承擔更大的保費責任及債務負擔,又看見部分資源流向原屬優勢者,必然轉而產生世代的相對剝奪感,並內化為社會衝突。

 

社會衝突功能理論雖然認為,衝突的目標、價值或利益若未絕對抵觸,則衝突本身是有助於內部理解及適應,對社會結構也具備積極功能;但若是鬥爭雙方不再接受社會系統所依賴的基本價值,造成系統漸失其合法性,則衝突擴大極可能毀滅原有的社會結構。倘若此次改革最終仍舊未能獲得青年世代的認同與支持,不難想像原已薄弱的世代互助與互信,更將加速崩毀。

 

年金制度首重均等義務

 

當前年金制度中職業分立的差別待遇,以及世代支付爭議兩大矛盾,其本質均是源於分配不均下的貧窮困境,導致各職業別與世代之間的年金心結難解。前一波的改革思維,正因為過度著重在「繳多、領少、延後退」的財政給付考量,卻同時忽略年金制度中對抗老年貧窮的制度功能,以及青年貧窮難以承受過高的社會移轉,因而功敗垂成。

 

年金體系在各國均屬世代契約,透過當期工作人口的共同支持以降低年老者的貧窮風險,因此年金制度當以世代正義為基礎,從而兼顧老年經濟安全,若改革路徑僅一昧追求老年保障,卻對當期青年世代的生存壓力視而不見,其制度必定走向崩潰。

 

因此,年金改革不僅應著眼於各職業別制度差異的修補,更應衡平考量老貧與青貧的當前社會環境,賦予各職業別與世代之均等義務,重新建構具世代正義精神的互助體系,而適切合理的年金制度才會是青年心甘情願的共同承擔。

 

※作者為貧窮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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