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對「台灣司法獨立評分竟輸給中國」的誤解

王予泰 2019年06月30日 00:00:00
在沒有了解WEF做出司法獨立排名的論據跟主張前,拿著雞毛當令箭直指臺灣司法的腐敗,並無益於促進臺灣司法進步。(攝影:李智為)

在沒有了解WEF做出司法獨立排名的論據跟主張前,拿著雞毛當令箭直指臺灣司法的腐敗,並無益於促進臺灣司法進步。(攝影:李智為)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日前做出的一份報告內容,顯示臺灣的司法獨立程度在世界排名48,而中國的排名為46,兩者均分皆是4.5。然而真的是這樣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曾經宣示過「中國絕不走司法獨立的路」,臺灣的司法獨立性程度真的會輸給中國嗎?

 

筆者在充滿疑問的情況下上網查詢WEF網站相關報表及資訊,然而卻只能找到一份排名列表,更詳細的報告及分數換算方式都沒有,於是秉持著聲明不服的心境去信詢問WEF,該排名是如何做出來的,根據什麼?分數又是如何換算的?

 

果真收到了回應,真相是,該排名是根據「對在該國工作的高級商業主管人員」的「主觀問卷調查」。

 

問卷內容是「在你的國家,司法系統面對來自政府、個人或企業的影響,獨立程度有多高?」,且依1-7分給分。(“In your country, how independent is the judicial system from influences of the government, individuals, or companies?” [1 = not independent at all; 7 = entirely independent] | 2017–2018 weighted average.)

 

而蒐集完問卷後有兩階段的排名分數製作,第一階段是將蒐集來的問卷依照歷年的彙總來作為權重(The computation of the score happens in two steps. In the first step we aggregate 2018’s answers and 2017’s answers using the sample sizes of each year as weights.)

 

第二階段是將該分數依照公式換算成無單位的0-100的分數,舉例來說,如果平均而言得到的分數是4分,那麼依照公式[(4-1)/(7-1)]*100,換算出分數為50。(In the second step, To allow the aggregation of indicators of different nature and magnitude, each indicator entering the GCI is converted into a unit-less score, called ‘progress score’, ranging from 0 to 100 using a min-max transformationFor example, if, on average, respondents assigned a score of “4” to the question above, this value is simply transformed into a 0-100 scale applying the formula (4-1)/(7-1)*100 = 50.)進而再依照該分數進行排名。

 

而WEF的回信亦有清楚說明,該問卷的調查有做出中國與臺灣的區別,進行不同的程序而沒有交錯使用資料。WEF也歡迎大家加入受訪者的行列,想加入的人請聯繫他們在臺灣的對口,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所以事實真相是該排名僅能代表「企業主觀感受」,不能代表「真正的」司法獨立程度,充其量是說明了在臺灣的人民對司法有多麼不信任,但這就跟「不丹的人是全世界最快樂的」的調查一樣,並非客觀數據。但司法從業人員應該做的是檢討為何人民甚至企業主管對臺灣的司法是如此的不信任,而不是據此抨擊臺灣司法獨立被世界認證甚至還輸給司法一點也不獨立的中國。身為法律人,在沒有了解WEF做出這個排名的論據跟主張前便拿著雞毛當令箭直指臺灣司法的腐敗,似乎也無益於促進臺灣司法的進步。

 

※作者為警察/法研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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