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中國「黨性下的依法治國」永遠是最大贏家

李寧 2016年12月05日 07:00:00
在中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是有機統一的,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湯森路透)

在中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是有機統一的,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湯森路透)

耗時超過半年的雷洋案正式完結。這起社會關注度近年來最高,以及高校簽名社會各階層大力呼籲真相的案件,就這樣在「依法治國」的旗幟下取得圓滿勝利,「黨權下的依法治國」不是或成最大贏家,而是這麼多年從來都是最大贏家。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29日發佈,對雷洋案涉案警務人員偵查終結,依法移送公訴部門審查。據發佈,11月29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對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孔某、周某、張某某、孫某某等5人涉嫌怠忽職守案偵查終結、依法移送公訴部門審查,並對犯罪嫌疑人孔某、周某、張某某、孫某某等4人取保候審。



5人怠忽職守,4人取保候審,雷洋案這一終結宣誓完全在外界預期之內,跟賈敬龍案一樣,只有那些在「依法治國」的圓圈裡持續打轉看不懂中國式極權邏輯的人,才會認為有沉冤昭雪、有正義終將戰勝邪惡。



在雷洋案正式宣告之前,同樣跟賈敬龍案一樣,我們能清楚地看到外界洋溢出的樂觀真相之情,好像從1949年後,廣義上從來都沒有實現過的依法治國就能瞬間實現局部突破了。不管是案件代理律師,還是普通人,無不善良的期許著他們相信的依法真相。



比如自我標榜堂堂正正的共產黨員陳有西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肯定了北京市檢察院以及更高層的領導對本案的高度重視,並且想嚴格查清真相。「從程式來講,基本上是符合中國的法律的,一步一步的,每個環節做的都還是不錯的。要講問題的話,是結果公佈的遲了一點。」



是的,沒有看錯,陳律師對這個案件的依法治國充滿著信心,不管當時還是現在,我相信陳律師臉上一定都洋溢著幸福的微笑。陳律師認為,高級領導對本案高度重視,高級領導也想嚴格查清真相,這樣的案件怎麼可能不勝利呢?所以,對於雷洋案這一最終結果,我相信不管是陳有西律師還是更多學者專家,都應該相信法律,相信法治,相信依法治國。畢竟這邏輯都是你們自己選的。



也就是說,陳有西們在意的依法治國是「包青天」式清官斷案,同樣的案子在賈敬龍身上也表現明顯,比如不少學者上書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懇求刀下留人,懇求做中國夢少殺慎殺的樣板,陳有西們在意的是掛著「依法治國」的名義與結果,而完全忽略了最基本的,到底存不存在依法治國?這個依法治國是否經過全體公民認同?這個依法治國實際操作中,到底是姓黨還是跟全體無關?



毫無疑問,周強院長回答的很清楚:在我國(中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是有機統一的,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因此,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



請注意,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才能實現依法治國。這就好比,帶個避孕套強姦不算強姦。換言之,我們在中國式話語體系內談「依法治國」,隨便說出口很容易,但背後實際上代表著對自我權利的踐踏與放棄,因為首先你就認同了當下中國有法可依,或者說你認同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真叫依法治國。



任何人都知道,中國的法治不是多和少的問題,而是真正意義上到底有和沒有。至少從普世意義上講,中國是沒有法律的,因為本身就不代表任何公民權益,這樣的法律扼殺民主,扼殺自由,言論管制,隨意抓捕,連拆遷也是以依法治國名義,請問這是誰的法?這是誰的國?



在我看來,這樣的國家,這樣的法律,這樣標榜出的中國,跟絕大多數人無關,真無關。燕文薪律師一句話說的很好:在極權社會,從無個案促進法治的先例,這是由極權反法治的本質決定的。極權不可能允許一個足以吞噬自己的東西與自己並存,因此也不可能以法治先行作為實現民主的先決條件或便捷而低代價的路徑。極權會不顧一切地扼殺法治,因此極權存在,法治不立,就成為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局面和難題。

 

※作者為中國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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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賈敬龍 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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