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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方專欄:把你心中所蘊蓄的都流露出來吧

王正方 2020年07月08日 00:02:00
張書玲老師出席作者的新書發表會。(圖片由作者提供)

張書玲老師出席作者的新書發表會。(圖片由作者提供)

我的作文在張老師的指導之下,出過一次鋒頭。某次上作文課,張老師在黑板上寫「自由題」三個字。同學們糊塗了,這是什麼作文題目呀?張老師說:

 

「隨便寫什麼都好,寫出你們心裡最想寫的東西來。」

 

同學們個個愁眉苦臉起來,該寫什麼好呢?這對我來說真的太好了,因為平常的作文題目都是:寒假生活回憶、圓山動物園遠足記、慶祝國慶……什麼的,寫來寫去都是那一套,最後一段總得來個「制式」的結論:「我們要反攻大陸、解救受苦受難的同胞」;煩死人了,這篇作文我可以講點不同的東西囉!

 

自己訂了個題目:「我的哥哥」。於是可以寫的東西就太多啦!在我們家裡,他的成績永遠比我好,而且好很多;知道的事情又比我多、塊頭比我大,打起架來哪裡是他的對手?後來我的象棋很有進步,兩人下棋互有輸贏,再過一陣子,我贏的次數比較多了。老哥就耍賴皮,老是走悔棋,或是他快被將死,便拖著不走下一步,拖到要吃晚飯了,這人就伸手把棋盤攪亂,然後說:「和棋紅勝」。

 

搶菜更不是他的對手;在那個年月,一盤菜中只有若干塊肉,切成細條,瘦肉、肥肉、肉皮連在一起,我家老哥發展出一套特殊技能,筷子伸出去夾肉,只要那麼一扭一轉,單單把瘦肉擰下來,快快的一口吃下去。

 

最惡劣的是他老愛玩那個「蜘蛛下探」的把戲!力氣比我大,將我的四肢按住動彈不得,嘴中弄出一條口水來,慢慢的朝著我臉部緩緩下墜,就像一隻蜘蛛吊在一根蜘蛛絲上往下探路。他還會略略的吸口氣,口水便往上縮回去一點,接著又朝下走,愈來愈接近我的臉部,緊張萬分!最後的結局就不用問了。種種惡劣行為,實在應該予以嚴加譴責!寫的十分順暢,一下子就有好幾頁了,下課繳卷。

 

發回作文的那天,我心中忐忑的厲害,寫了那麼一大堆亂七八糟的事,它能算是篇作文嗎?看來一定會被張老師訓一頓。張老師發完了所有其他同學的作文本子,然後說:

 

「有個同學這次寫的最有趣,現在我念給大家聽聽。」

 

念的就是我「毀謗」老哥的那篇東西。哎呀!多不好意思。她讀了一遍,中間還止不住地笑了好幾次,然後獎勵了我一番:作文就要這麼去寫,按照心裡想的去寫,一定會愈寫愈好。坐在位子上心怦怦的跳,自小就是個挨罵、被罰站的頑皮學生,頭一次在班上當眾被老師誇獎;興奮得簡直坐不住,同學們聽得很樂,一路笑聲沒停。幾位漂亮女生;狐狸精、宋美人、董小宛等,都回過頭來看我,刷的一下子臉通紅。那是童年最難忘的一次記憶。

 

張老師走過來,把作文簿子放在我桌上,瞥了一眼,篇首有紅筆打了個前所未有的八十七分 。下課後,班上最漂亮的女生狐狸精,過來笑咪咪的說:

 

「王正方,你的作文給我看看好嗎?」

 

她是那樣和顏悅色的同我講話,由不得心裡美吱吱的,信心大增,說不定以後我可以成為一個名作家吧!

 

我問張老師:「把這篇作文投稿給《國語日報》報好不好?」

 

「這篇太長,你再繼續寫呀!寫好了先給我看看,還有,投給《國語日報》的文章,應該寫得短一點,嚴肅一點。」

 

我當然瞭解,那篇是講我與哥哥在家中吵架胡鬧的事,好笑好玩,但是編輯先生可能認為不妥當,張老師怕我首次投稿就被退回,承受不了那種打擊。

 

我的第一篇投稿刊登在民國三十八年(1949)十月二十四日的《國語日報》,張老師拿那份報紙給同學們傳閱。題目是「守法的張釋之」:

 

漢文帝的時候,有個廷尉(那時候的司法官)姓張,名字叫釋之,他不管辦什麼事都很認真,漢文帝常常誇獎他會辦事。

 

漢文帝坐著車到外邊去玩兒,他正經過一座橋的時候,忽然大橋底下跑出個人來,馬嚇的一驚,跳起多老高來,差點兒沒把漢文帝打車上翻下來掉到橋底下去。漢文帝立刻就叫人把那人逮住,交給張廷尉審問,重重的辦那人的罪。

 

張廷尉一問那人,才知道那人並不是故意的。他就按照法律罰了那人一點兒錢,把那人放了。漢文帝知道了很生氣,說:「那人犯了那麼大的罪,怎麼只罰了點錢就放了呢?幸虧那匹馬老實,要不然馬驚起來還不把我打車上翻到橋下去摔死啊?」

 

張釋之說:「國家的法律是皇上和人民都應該遵守的,按照國家的法律,那人應該罰錢。如果不按法律,您乾脆就把那人殺了好了,為什麼還要我交給我按法律審問呢?如果我不按法律辦,人民就都不相信法律,不服從法律了。」

 

漢文帝一聽他說的有道理,也就不再追究這件事情了。

 

作者第一篇投稿刊登在民國三十八年(1949)十月二十四日的《國語日報》。(圖片由作者提供)

 

小蘿蔔頭子講了一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道理,我哪裡有那個學問?是瞿樹元看《資治通鑑》,讀到這段故事,同我們開講了一通,我事後琢磨著寫成這篇稿子,張老師看了之後刪掉許多廢話,寄去沒多久就見報了。

 

小學畢業後一年多,我和瞿樹元幾個回國語實小拜望張老師,她送給每人一份禮物;我得到的是用彩色紙包好的一個厚本子。回家打開,封面有「現代日記」四個藝術字,第一頁寫著:

 

「把你心中所蘊蓄的都流露出來吧!給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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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個日記本我一直還留著,偶爾翻開來看看;最初幾個星期寫得字跡工整,然後愈寫愈短,字跡潦草,錯別字一堆。經常有一段日子什麼都沒記,然後寫一段自我譴責的話,立下志願,發誓要再接著寫起來。日記本只用了一半,餘下的空白紙頁早已泛黃。這太辜負張老師對我的一片希望了,「日記」就是得天天去記,怎可以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我在這本日記簿上的表現,簡直就是一曝十寒。想起來父親常說我的那句話:

 

「無志之人常立志,有志之人立志長。」

 

數十年來,我在海外討生活,斷斷續續的以中文寫作;也曾給幾家華文報紙寫專欄、短篇小說,還寫過唯一僅有的長篇小說,在香港某文學雜誌發表。後來曾匆匆的又讀了一次那篇小說,衝動的止不住想將它改寫。混飯吃的營生佔了大部份的時間,那裡能抽空專心寫作。

 

曾醉心戲劇表演,在美國舊金山參加業餘劇團,同儕認為我可以寫劇本,受到鼓勵便一發不可收拾,寫過十數個中英文長短不一的舞台劇劇本,而且得以一一演出,見到自己寫的文字故事,能在舞台上活生生的演出來,頗有成就感。

 

投身電影製作,演員、編劇、導演、監製等工作都幹過,覺得自己最擅長的還是撰寫劇本,用心的講出有趣動人的故事來,再轉化成一幕幕的視覺影像,觀眾目不轉睛的看下去,我彷彿幹出了點叫人開心滿意的正經好事兒!

 

或許張老師沒有看走眼,當年在她班上那個上課亂講話的渾小子,別的都不行,但是還會寫個故事什麼的!

 

半個世紀之後,我在台北出版一本新書,特別邀請張書玲老師出席新書發表會。那天來的賓客很多,還有電視媒體來採訪。

 

發表會上,我為大家介紹了張老師;是她當年褒揚了我那篇「毀謗」老哥的作文,首次確立我日後成為作家的信心。在此感謝老師,我預備了一份禮物獻給她:是張老師早年在送給我的那本日記簿上的題字,複印後放大,裝在一個鏡框裡。

 

張老師完全不記得她曾經送給我一本日記簿,更不記得在上面題過什麼字,仔細看了看,鏡框內的字是: 

 

「把你心中所蘊蓄的都流露出來吧!給正方。」

 

的確是自己的筆跡,她熱淚盈眶的接過鏡框。張老師拿著麥克風,滿頭白髮但記憶力不衰,在新書發表會上講起當年的許多趣事糗事,這回輪到我在那裡擦拭眼淚了。

 

1951年張老師寫給作者的紙條:「把你心中所蘊蓄的都流露出來吧!給正方。」(圖片由作者提供)

   

※作者為電影導演、演員、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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